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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明歌悲愤,这样苛刻员工的老板你伤不起,“我刚才说的一切都是玩笑,哈蒂丝大人,看你这么认真做什么,我只不过是想要开玩笑缓解一下气氛,所以哈蒂丝大人,请忘记我刚才的发言吧,纵观宇宙内外,人间上下,有谁比我更适合这个执行者的位置。”
哈蒂丝点了点头,“那倒也是。”
庄明歌趁热打铁,笑的要多猥琐有多猥琐,“所以说,我干的这么好,哈蒂丝大人你怎么可能忍心换掉我呢,我多么出色啊。”
庄明歌如同狗腿子一样,围绕着哈蒂丝团团长,又是垂肩,又是揉背,要多殷勤有多殷勤,生怕别人不知道。
哈蒂丝身为冥王,什么人没有见过。
比庄明歌会献媚的人多了出去,庄明歌这点恶心根本不算什么。
她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抬起自己的脚,“想要不让我换掉你,就给我舔脚吧。哦呵呵呵呵呵呵呵……”
一瞬间,哈蒂丝的恶党美学全开,发出三段式的女王笑声,霸气的征服了庄明歌。
晶莹如玉的小脚放在庄明歌的面前,庄明歌心驰神往,差一点真的去舔了。
话说哈蒂丝可是神祗,世界万物片叶不沾身,不管是尘土还是灰尘,她所出现的地方,就是神域。
所以那只晶莹如玉的小脚比高温消毒的消毒室还要干净一千万倍。
普通人的话,大概早已经屁颠屁颠的去跪舔了吧。
庄明歌好不容易从那只晶莹如玉的小脚收回自己的目光,眼观鼻,鼻观心,心如止水,天塌不惊,“这种玩笑我就当做没有听到,哈蒂丝大人。”
“你怕爱上我?”
哈蒂丝一眼就看穿了庄明歌的顾忌,她是神祗,女神,美貌是人类无法比拟的,吸引一个人类的爱意简直在正常不过了。
所以她一直都保持着【哈迪斯】的身份出现在人类的面前,神话中也是以【哈迪斯】的身份登场,传说中宙斯的哥哥,而不是姐姐。
庄明歌苦笑着点了点头,“哈蒂丝大人你的魅力无可抵挡,我可不想为你疯狂,抛妻弃子,做一个人渣。”
在希腊神话中,神祗并不讨厌和人类结合。
所以海皇波塞冬,雷神宙斯,以及许多的神祗都人类谈过恋爱,滚过床单,还生下了海格力斯,阿喀琉斯,等等半神。
以及杜威这个还活着的四分之一神祗。
所以博爱的神祗爱上人类简直在正常不过了,庄明歌觉得哈蒂丝大人对自己也是略有好感的,要不然也不会让自己做什么千年约定的执行者。
当然,要说哈蒂丝爱上了自己,那纯属扯淡。
神祗寿命悠久,和人类根本不在同一条线上,纵然有过爱情,也十分短暂,世界上曾经出现过很多半神,但都没有什么成就,有些还死在神祗的手里,也没有见到他们的父亲为他们报仇,半神的母亲基本上是一笔带过。
说白了,神祗和人类的爱情其实就是一个管不住自己下半身神祗,一夜风流之后的结果罢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已经说明了真实。
连人类都是以群来分,那么神祗和人人类呢。
也许今日哈蒂丝对自己有好感,不介意和自己滚床单,但也许下一刻就会对自己失去兴趣,扔掉自己,任他自生自灭。
毕竟希腊神祗的前科太多了。
庄明歌觉得自己应该小心一点,他是人类,哈蒂丝美貌惊人,要是真的陷进去……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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