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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大宁卫一切机宜,悉听戚帅破格整理
大明朝的读书人不读史书,也不完全是大明起的头,说到不读史,就绕不开一个人,那就是朱熹,这个朱程理学的圣人。
儒家经典的四书五经有《春秋》是鲁国的编年史,也是春秋时候鲁国的国史。
而围绕着《春秋》这本国史也有补充、解释、阐的传,也是儒家经典《左传》、《公羊传》和《谷梁传》。
朱熹认为《春秋》就够了,对于左传的态度是:左氏乃一趋利避害之人,要置身于稳地,而不识道理,于大伦处皆有错。
就是说《左传》的作者左丘明是个小人,他的每一个字都不符合三纲五常的大伦,都是错的,自此之后,春秋的三传也被完全开除了儒家经典的行列。
朱熹的这个观点得到了广泛的认同,比如宋末元初的大文豪郑思肖,将这一概念从左传,延伸到了所有的史书之中,说:自《春秋》后,史笔不知大伦所在,不过纪事耳,纪事而不明正理,是者非伪者正,后世无以明其得失,诸史之通弊也。
到了这里还不算完,到了元时,将史分为“圣人之史”和“史臣之史”,圣人史就是《尚书》和《春秋》,元代儒生更加明确的指出:自有《尚书》,二帝三王之治,灿若日星,其余皆可以存而不论,不嫌于略也。自有《春秋》,二百四十年之行事,明如指掌,其余皆可以论而不议。
尚书和春秋是圣人的史书,就连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汉书》都被认为是帝皇王霸之迹,不值得一提,从《春秋》之后的史书,都不用读了。
这就是当下大明朝读书人,凡读书,先读论语、孟子、然后中庸、大学,再读尚书、春秋、礼记、诗经和周易,若未彻读四书五经,就读史,心中便没有权衡,多有疑惑。
别说大明国史的实录了,就是《史记》、《汉书》、《资治通鉴》之类的都不在必读的名单之上,更别提朱翊钧一直在学的算学了。
朱翊钧读史,张居正给小皇帝的教育中总是总结历代的兴衰与教训,告诉小皇帝有些事能做,有些事不能做,比如张居正就一直在反对小皇帝用重刑对付科道言官,这是大明的耳目之臣,大明重要的纠错力量,伤了耳目之臣,的确会伤到根基,这是以史为鉴的,历代明君,莫不是良言嘉纳。
至于如何从信息海里筛选出良言,良言的标准是什么,张居正也教给小皇帝了,那就是真实,若是不基于事实说话,那就是虚伪,那谏言,就要认真分辨。
侯于赵说话,就是这般,基于事实,这可能和他的天性有关,这不是小皇帝给侯于赵定性。
而是侯于赵的奏疏本就是这样,比如他请小皇帝召开朝会,就是基于事实,皇帝不上朝,嘉靖皇帝二十多年神龙见不见尾,隆庆皇帝更是连辅臣都不见了,这是不是有些过分了呢?
朝臣见不到皇帝,皇帝见不到朝臣,是真实的问题,侯于赵也考虑到了君上年纪小,说每月初三开一次。
而这次,他的奏疏虽然还是一堆的废话,但是说的还是真实情况,论级功,不客观,不能真实而清楚的反应出战场的情况,守城不是功劳吗?拒敌不是功劳吗?完全只看级的战争,也不符合仁德之学。
所以,他谏言:把军功分成五等,再把破阵、攻城、夺舟、招降这四种单独列出来作为一种奇功存在,让功劳不再唯级论,而是以战线论、以目的论、以事功论,只要达到了战略目标,那就是胜。
“侯爱卿是怎么想到这个的?”朱翊钧大感惊奇的问道。
侯于赵沉默了许久,他其实想做个普通的科道言官罢了,但是陛下问,他也只好俯说道:“臣从戚帅兵书上看来的。”
“戚帅忧心国事,臣以为级功有几个弊端。”
“第一,则是滥杀邀功,级成为军士升迁和赏赐的唯一依据,就会滥杀,但是战争并不是每时每刻在每一个地方进行,很有可能为了级而级,比如在腹地,则有些地方明明没有民乱,却以民乱平定镇压。”
“比如在边镇,有些地方,虏夷本已经归顺,冲入夷民居地,大肆屠戮,边衅又起,狼烟遍地,杀边境夷民、杀敌军降将、杀部落幼男,甚至是杀胡虏掳掠我大明之人,略见不鲜。”
朱翊钧颇为认可的点头说道:“嗯嗯,戚帅说过,之前在东南平倭,有军兵为了级功,连倭寇裹挟的百姓都杀,最后胡总宪也是没办法,以剿抚兼施,分化瓦解为战略,才确立了只有倭人级为军功,这才算是结束了这种乱象。”
“侯爱卿这兵书读的精,你继续说。”
侯于赵俯说道:“第二,则是买功卖功,臣听闻,嘉靖三十一年,严嵩家人严效忠,因斩获级七颗,官升两级,但他称病不上任,而推荐严嵩之孙严鹄,接替自己的职位,被御史弹劾,世宗皇帝勃然大怒,下旨追查,现这个严效忠的级功也是买来的。”
“这级功,就成了阿附权豪的工具,也变成了一种买卖,更变成了朘剥,军将苛责军士,而后将级卖掉谋利,权豪弟子买点功,就能走马上任,却是毫无任何的武艺傍身。”
“长此以往,那我大明军士气何在,军士无折冲之勇,我大明武备不振,明军多败少胜,天下自然疲惫。”
朱翊钧看向了谭纶问道:“大司马,侯爱卿所言是否属实?我大明是否有买功卖功之事生?”
“有,而且很多。”谭纶俯说道:“侯于赵所言句句属实。”
朱翊钧点头说道:“侯爱卿继续讲。”
侯于赵俯说道:“这第三,临阵割喉,于战大危,一则是贼人奸诈,往往以尸体为饵料,我明军唯级功论,被尸体所累,就会停下脚步,或者中伏,或者不能追杀,最终胜无大胜,败则大败。二是,为争夺功,自相残杀,或贻误战机,或给敌人可乘之机。”
“臣不通军务,但是戚帅奏疏每每谈及这个问题都是扼腕痛惜,想来非常严重。”
“这第四,则是杀良冒功,滥杀无辜,此乃大弊,勿用多论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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