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眼见两具玉骨似乎放弃了挣扎,陆宁风便不再过多理会。
反抗也是无意义的,那一瞬间,陆宁风发动的攻击可不只是借力打力那么简单。
来自雪球天赋神通的修改版——【挽天倾】,以天地之力瞬间摧毁了他们的肉身。
尊阶上等灵技【曜日】,用以焚骨,两具玉骨上面宛若附骨之疽的火焰便是此法,焚烧他们的灵力、神魂,断绝他们恢复肉身的希望。
再以阳神魂火辅以灵魂秘术,攻伐其神魂。
陆宁风刚刚恢复了不到5成的灵力,一瞬间用去四成,这才呈现出了一瞬间击败两尊同境仙王的壮举。
此刻他体内吞灵法功率全开,怀中的储物戒指里不断喷涌出大量的灵气,被他尽数吞噬。
再看储物戒指之中的灵气币,原本十几亿的灵气币堆成了一座小山,此刻已经没了一半!
这就是吞灵法的恐怖之处。
若只是正常战斗灵气消耗,倒也不至于如此,可陆宁风不止是在恢复灵气,同时还在用灵气催生气血,还要用灵气滋养海清韵的残魂……
如此种种,陆宁风又稍微感受到了缺钱的紧迫感。
不过倒也无妨。
只要黑市到手,他就不会缺钱,再者,这两大仙王的储物戒指也落入了他的手里,想来其中也有些家底。
倒是眼下——
陆宁风抬头,眼神洞穿虚空,落在了鬼焱门门主欧明的身上。
这些人……不,这些家伙,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
面对这种从未见过的东西,他真有些好奇了,特意将此人放在邱陈两家之后。
而就在陆宁风的注意力转移的一瞬间,两具看似已经放弃抵抗的玉骨突然有了动作,它们空洞的眼眶之中猛然炸出两道惊芒。
邱陈二人引燃自身,作用却是不尽相同。
陈磊燃烧了一切,玉骨刹那间彻底燃尽成灰,催生出一股惊人的能量,这股能量毫不犹豫地冲向了邱志远,与附着在他玉骨之上的火焰开始争斗。
一尊仙王临死前的爆发,威能自然不可小觑,陆宁风留下地焚骨之焰顿时便被压制了下去。
而邱志远则是在压制住玉骨上的火焰之后,来不及催生肉体,便借着燃烧神魂带来的庞大力量,催动仙法遁入大地,朝着某个方向而去。
“不好!”
远处一直在关注战场的栾阔下意识地发出一声暴喝,身形连闪,追击而去。
在邱志远的气息所指的方向,邱家的九品男子与方元几人正满脸呆滞地站在一处通道口。
邱志远看也不看其他人,卷起九品男子,拉着他冲进墙壁之中。
至于其他一些被仙王气息震死震伤的人,显然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而栾阔来晚一步,他赶到之时,邱志远早已带着人逃之夭夭。
“可惜,给他跑了。”
栾阔面带歉意,转身看向陆宁风,却见后者正带着一丝疑惑看着他。
“你追一个死人干什么?”
“啊?嗯?哦……可是他——”
栾阔怔了怔,满脸困惑,好似一只呆头鹅。
邱志远逃跑的时候分明气势那么盛,在陆宁风口中,却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所以自己这算是做无用功了?
“可他还带走了一个人。”
栾阔突然灵机一动,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呆。
夫人重生搞事业,首辅追妻火葬场 我贪财你不知道吗? 被婶子卖给傻子后,她吃野菜我吃 真千金秘密在天上搞基建 拿到关键道具后成功招来仙人——但怎么是妖孽舞姬?! 云洛界 暖男董事长和傲娇老婆的恋爱史 魔神蚩尤 恋爱脑治疗指南 哀家涅盘重生了 送你一把赤小豆 女子复仇记 两世情浓 镜之魔女异闻录 南宋崛起之雄霸天下 [原神]在提瓦特鸡飞狗跳日常 我能掠夺前夫的技能 痴心小狼狗跑了,后悔吴少快追夫 率土之滨:纵横四海 穿越明日方舟:开局一把阎魔刀
古武强袭王天羽精品小说古武强袭由活死人所编写的都市艳遇类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王天羽,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他是特种兵最强部队黑龙组的总指挥,他是特种部队兵王中的兵王,他更是守护着国家与人民的战神!为了战友,他甘愿两肋插刀为了亲情,他不惜血溅五步为了人民,他立志扫尽强敌!特种兵重回都市,再起风云...
都市之奇门玄医林墨作者林墨都市之奇门玄医林墨txt下载小小中医下山寻婚,一着不慎堕入花都,从此以后便开启开挂人生,清纯校花,性感御姐,冷艳警花,妩媚打女纷至沓来且看林墨如何龙潜花都,一手针法救世人,一手符箓渡恶鬼外加一个小福利,不慎开启黄金瞳...
普通版唐恩穿越成为异界领主攀科技搞建设顺带拯救世界的故事。优雅版貌似天真纯洁的唐恩被女主角各种调戏然后被逆推的故事。污妖版因为暴露真相所以被河蟹吃了。你们觉得领主大人太纯情?已经成为老司机的布莱恩一脸凝重我只能说,相信我,他才是真正会玩的数据化人生家养小仙女护花之无限暧昧多本完...
穿越到我是特种兵的世界,得到兵王辅助系统,段小北从炊事班开始,踏上了全能兵王之路!...
南宋时期,提刑官宋慈凭借仵作,为百姓申冤,一部洗冤录集,更是让后人称为法医奇书。...
烟雨江南同志的新书狩魔手记发了,尘缘终于完本了!猪头作品人途巫颂林克逆龙道皆已完本,可放心观看。仙魔之道,变幻无方。自唐中期以后,修仙之路断绝,除却少数几个天资聪慧之人破碎虚空,再无昔日鸡犬飞升之盛况,谁解得这段公案?罢罢罢,且看天元罢!天元为lvsexs文学网签约VIP作品,独家首发,未经站方同意转载,即为盗版,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