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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记得。”
“他这么做是为了稳固自身在巴黎的地位,可惜奥尔菲娜早已与我订婚,我成了他的绊脚石,他不得不除掉我。”诺伊斯说,“在1873年的宫廷舞会上,他故意接近我,骗我喝下掺了三氧化砷的毒酒,待我中毒昏迷之后,又将我搬至火源附近,意图焚烧我的尸身,彻底毁尸灭迹。”
庭长说:“可你并没有葬身火海。对于当年的事我也有十分深刻的印象,你被救火的皇室亲卫带了出来,却已经吸入过多浓烟,救不回来了。”
“那只是报纸上的说辞。”诺伊斯冷冷地说,“我曾有一段时间呼吸心跳全停,怎么可能吸入浓烟?事实上,被卫兵带出火场后,医生检验了我的尸体,他看到我的症状异常,却没有联想到中毒,而是鉴定成由瘟疫引发的急性肺炎,直接死因是窒息。”
他保持着冰冷平淡的语气:“那一年瘟疫盛行,即便在贵族当中也不乏感染者,何况我的症状与染上瘟疫的人相似。既然感染了瘟疫,就只能采取火葬法,于是我的尸体被送去了火葬场。”
“这不合规矩。”庭长说。
“庭长先生,当时瘟疫蔓延得十分可怕,想必您也有印象,平民之中每天死于瘟疫的不下数十人。虽然我是贵族,但我当时已经没有了家人,没人愿意接近染上瘟疫的人,何况那种尸体放置着不处理也有风险,我被直接投入火葬场,是很寻常的事。”他甚至微笑了一下,“可问题就在于,我并没有染上瘟疫,我昏迷的原因是三氧化砷中毒导致的呼吸中枢麻痹。”
“但……你是怎么做到起死回生的呢?”
“称不上起死回生,我只是中毒休克,呼吸心跳暂停了几个钟头,却没死透。”诺伊斯说,“毒药的效果本就因人而异,也许我对三氧化砷恰好有足够的耐受性,能活下来也算是个奇迹。中毒后约过了一天半的时间,我醒了过来,却发现自己身在海船之上,距离法国海岸线已有十几海里之遥。”
“不是在火葬场?”庭长追问。
“不是。”诺伊斯微笑,“我醒来就已经在一艘海盗船上,和一堆尸体在一起。那些海盗以贩卖人体器官为生,我询问了他们才知道,我是从巴黎郊外的火葬场辗转被送到了加来,最后才登上这艘海盗船,和我同一批上船的尸体有许多都来自巴黎。”
“这么说,那里的许多尸体都染上了瘟疫。”庭长说,“这样的人体器官也能拿来贩卖?”
“那些海盗什么都做。”诺伊斯的语气微微沉了下来,“尸体搁上几天内脏就会腐坏,但眼睛仍可以挖出来卖钱,牙齿和头发也没有问题。”
“那之后呢?”他问,“你身上……还发生了什么事?”
之所以这样问,只因为见过布莱德·怀斯曼的人都看得出,如今的诺伊斯与过去的布莱德一点都不相似。何况,就算布莱德还活着,也应当将近四十岁了,而诺伊斯看起来不过才二十多岁。
“这个嘛。”诺伊斯笑了笑,“后来的十年之间,我大部分时间都在海上,有时也在英国。直到最后两年,我才摆脱了海盗的控制,在伦敦赚到足够的钱,改头换面回到巴黎。”
“海盗的控制?”
“准确地说,是奴役。”诺伊斯冰冷地微笑了一下,“自从二十年前,我顶着那张被烈火烧伤的脸醒来开始,就沦为了海盗的奴隶。他们不关心我过去的身份是什么,我已经是一个死人,从尸体堆里爬出来,成为供他们驱使享乐的工具而已。整整八年间,我都被迫呆在船上,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我根本没有机会回到法国,那艘船有时会在加来港停靠,但他们从来不许我到陆地上去。如果是在英国的多佛尔,我倒是能得到几个小时去港口里转转的机会,只是也从来不能走远。”
“整整八年?”庭长低声重复。
“这八年间,每一次船只在海岸边停靠,我都会尝试逃走,可惜从未成功。这副被烧伤的面孔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唾弃,没有人愿意收留我。我曾经利用船上的药草和工具私下研制药物,趁船只靠岸时在英国的港口贩卖,每次只能赚到一点钱,我也曾幻想把这些钱攒下来,有朝一日我就可以带着积蓄逃走。”他垂下目光,“但我私自贩卖药物的行为被那些海盗发现了,不但积蓄全部被没收,还遭到了毒打,那时我就知道,这个办法行不通。我大部分时间都在海上,逃走的机会实在太少,我等不起,就是从那时开始,我偷偷学习了易容术。”
他叹了口气,继续说:“我的易容术是在英国的港口向一位技艺高超的老师学习的,他大概看出我确实需要这门手艺,几乎是倾囊相授。我在那处港口停留过三次,在短暂的时间内学到了精湛的技艺。在我漂流海上的第八年,终于,船只再次停靠在多佛尔,我踏上陆地,为自己易了容,改头换面后终于成功逃脱。”
寂静的大厅里传出微弱的唏嘘声,旁听者们似是松了口气。诺伊斯的目光盯着虚空,说:“我辗转去了伦敦,一路上尝试过各种赚钱的方法,有时我只是想吃饱饭,有时我想着一定要攒到足够的钱,回巴黎为自己报仇。我做过工,制过药,甚至当过男娼,那无疑是来钱最快的方法。”
他听到许多人倒吸一口凉气的声音,闭上眼睛无奈地笑了笑。
“易容术对我从事这个行业很有帮助。”他睁开眼睛说,“我并不觉得丢脸,我只想活下去,然后复仇,即便现在我也不认为自己有错,那时的我没有第二条路可以选择。”
“等我有了足够的积蓄,就再次改变了身份,以诺伊斯·艾尔斯之名回到巴黎。”他说,“之后的事情诸位都清楚了,我一直在设法提升自己的地位,寻找机会将英诺森送入地狱。对我来说,光是杀掉他还不够,我要毁掉他拥有的一切——权力、地位、名誉,还有家人。”
“我甚至曾经想过,杀掉他的弟弟妹妹,毁掉整个帕尔默家族。”
维诺的双手悄悄攥紧。
过了一会儿,他想起抬头看看英诺森。英诺森就像个已经死去的雕像,无论别人说些什么,都不能让他的表情动摇分毫,可那种铁青的脸色仍然暴露了他内心的痛苦。
“我有这个权利,为此等待多年,如今正是时候。”
诺伊斯从旁听席上离开,穿过大半个法庭,来到英诺森所坐的被告席位。所有人都呆呆望着他,没有一个宪兵或法警敢于上前阻拦。
“英诺森·帕尔默。”他脸上带着嘲讽的微笑,直盯着对方双眼:“我要送你下地狱。”
话音落下时,他手中的蓝宝石手杖从顶端断为两截,伴随着清脆的铿锵声,一把锋利的细剑出鞘。
英诺森感到脖颈处一凉,他终于抬起头,看进一双漆黑得几乎使人陷进去的瞳眸。这种充满恨意的眼神,与当年布莱德昏死之前盯着他看的冰冷目光一模一样。
“布莱德·怀斯曼。”他缓缓露出一个苍白的微笑,“我认得你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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