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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著作权由某书集团持有,明显违法!如果双方不是合作关系而是委托创作合同,请某书集团将其改名为劳动合同,而不是所谓挂羊头猫狗肉的签约合同!”
“第三,作者需要亲自打官司?我国实体签约法明文规定,若是作者与出版社为分成出版关系,侵权官司将由出版社作者共同负责,而是不某集团所谓的甩锅模式!虽然电子出版法的维权责任还未具体划定,但夏国法律中的适用法则,若是相关法律未成文,可依照相关体系进行认定!希望某集团能好好解释为何侵权官司需要作者自己打?若没有分成,合同中为何会出现五五分的字眼?若分成?为何需要作者亲自维权?”
“第四,既是签约合同,合同中为何会出现‘聘请’这种模糊不清的字眼?我国法律规定,出现‘邀聘’等相关字眼,可视作劳务合同,既然是劳务合同,为何我国严格规定的五险一金福利制度,在某集团的这份合同中,连个毛都没有找到?!!”
......
......
“第七,某集团为何能够拥有干涉作者社交账号的权利?个人社交账号在我国法律中,属于私人财产!”
......
“第十,为何某书集团能够拥有赶走著作人,自己找人续作的权利?!我国著作法规定,作品著作属于作者私人所有,除作者允许,他人不得在原作之上继续创作!”
这十条写下来。
罗浮深深的呼出一口气。
却仍然难以压抑自己心中的恼火。
随即。
他开通了一个个人微薄,直接名为:罗飞本人!
随后,在这个账号之下,发布了这篇内容,标题为:十问某书合同!
但是。
他也知道,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
当即,他又在龙龙作家社区创建了一个账号。
因为这终究是众多作者们的权益,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罗飞的声明很难掀起浪花。
随后他在其上发布了一则帖子:
我是罗飞!我在微薄上发表了《十问某书霸王合同》!
他没有说更多的话,至于支不支持,这都是凭借个人意愿的事情。
“卧槽!罗老师?你可算是出来了!某书集团要告您造谣了!”
“罗老师威武!马上去支持这篇文章!”
“支持罗老师,无耻某书!罗老师揭露他们的丑恶,便将罗老师定义为造谣!”
“感谢罗老师能够为我们发声!”
作者社区的作者们,要比想象中团结的多,他们在看到罗飞的帖子之后,毫不犹豫的便去选择了支持。
嗖嗖嗖!
随即!
罗飞的那篇文章,因为这些一个个微小的力量,瞬间在微薄上开始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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