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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卖籽料
第二天,元晟一天的时间,除了练刀就是射箭骑马,其他什么事情都没有干。
木匠活不需要他插手,羊群跟马群有牧野他们在管理,就连张荷都不需要再去干活。
现在张荷每天的任务,除了给元晟准备早饭之外,就是负责教彩蝶识字读书,剩下的,就是收拾家里的那些物品。
元晟天生就是个懒的,对带过来的那些东西根本就不上心,基本上直接扔在那里不管不问,也就是张荷,才会去整理出来分开保管。
毕竟身处的时代不同,在高昌回鹘这边最常见的羊群,到了元晟的眼中,那就是一沓一沓红彤彤的钞票。
所以,元晟才会对这些羊如此的重视,因为他在高昌这边,只有挣钱这一个目的,因为河湾地这里的人实在是太过贫穷,除了羊跟马之外,元晟再也看不上其他的。
可马的市场,元晟在现代社会并不是多么了解,他现在最了解的就是羊,因为卖羊真的赚钱,而且他也赚到了钱。
张荷在高昌这边土生土长,虽然之前一直都是吃不饱穿不暖的,可毕竟见多了羊跟马,虽然这些羊跟马都挺值钱,可见的多了,也就麻木了。
她跟元晟正好相反,对于现代社会的那些工业品,元晟早就司空见惯,谁让现代社会生产过剩到了让人抓狂,什么东西都能买的到。
可生活在物质极度匮乏,整天都处于饥饿与死亡边缘的张荷,对于这些做工精细又质量上乘的工业品,那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越是稀有的东西,就越是值钱,这是恒古不变的规律。
对于高昌回鹘这里,元晟压根就没有打算去改变什么,他一个人也改变不了什么,谁让他从来就没有对这边的其他事情上过心呢!
哪怕是彩蝶的读书识字,都是元晟带过来的繁体书,铅笔橡皮这些虽然也带了一部分过来,可他还是带过来了毛笔跟墨汁还有砚台。
不管是草纸还是毛笔,墨汁亦或是砚台,这些东西都便宜的很,元晟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节约,每天都要让彩蝶乱涂乱画,美其名曰练习握笔姿势。
那些用过的草纸,都被元晟给扔到了伙房,让铁奴他们点火用,每次都会让张荷急得直跺脚。
这些草纸,都是元晟按摞买回来的,不但价格便宜的很,而且供货量充足,只要有钱,想买多少有多少。
在整个河湾地,元晟就没有见过哪怕一片纸,更不用说书籍了,那只存在于传说之中。
整个村子里,除了张荷,竟然没有一个人识字,陈大他们战阵厮杀个顶个的都是好手,骑射更是不在话下。
可一说到读书识字,这有一个算一个,除了文盲就是睁眼瞎,幸亏他们还会说中原话,不然,元晟真的需要考虑换一个根据地。
到现在为止,元晟也没有学会说回鹘语,一个人回鹘语太绕口,再一个,元晟压根就没打算学。
有那个时间,练练刀,射射箭骑骑马不爽吗,干嘛去学那绕口又费劲的回鹘语,他元某人又不打算去研究古语言。
一天时间下来,元晟感觉自己就是在休假,除了住宿条件差点,其他的地方真的没话说。
送走了所有人,张荷带着彩蝶上楼去休息,元晟则是在院子里转了转,又去外面看了看,这才回到一楼自己的房间。
直到深夜,确定张荷跟彩蝶已经睡熟,元晟才回到了现代社会。
在老院吃完早饭,元晟带着李英给他准备的青菜,又在镇上买了不少馒头跟小饼,这才开车回了滨城。
到滨城的时候,已经到了下午一点多,实在是堵车堵的厉害,那些大货车排起了长龙,冀鲁交界地带的路上,根本就走不动。
中午饭元晟自己在家做的,吃完就带上那七块玉石籽料,开车去了玉石店。
“周哥,忙着呢!”
这家店的老板,元晟认识,双方吃过几次饭,元晟经常来这里。
老板姓周,单名一个深字,不但开了这家玉石店,烟酒店更是有六家,还开了五家饭馆。
周深现在一心钻研玉石,其他的店面很少去,元晟之前一有时间就会过来找他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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