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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团的士兵们在帐篷外耍骰子、喝酒、拍赶苍蝇。格里芬不知其中有多少人清楚他的身份。大概没几个,毕竟过了整整十二年。即便那些曾跟他并肩作战的人,他们认识的也只是火红胡须、遭到流放的琼恩·克林顿大人,不是这个修面干净、一头蓝发的佣兵格里芬。对知情者们来说,克林顿是因为盗窃佣兵团的公共财产而被丢脸地赶出了团队,之后在里斯买醉身亡。这是个可耻的谎言,他始终耿耿于怀,但瓦里斯坚持要这样安排。“我们不想要任何人来歌颂忠勇的流亡首相。”太监装腔作势地咯咯笑着解释,“英勇牺牲的你会被人们怀念,但当个窃贼、酒鬼和懦夫的话则人人避而远之,很快就会被忘却。”
太监怎能了解男人的荣誉?为孩子的缘故,格里芬答应了八爪蜘蛛的要求,但暗地里痛恨着这份强加的侮辱。诸神保佑,让我活着看到孩子坐上铁王座,看到瓦里斯为此付出代价。到时候,我们来瞧瞧是谁被人忘却。
团长的帐篷由金线缝成,周围插了一圈长矛,每根长矛顶上都挂着镀金头骨。有颗头骨特别大,奇形怪状,它下面那颗头却只有孩子的拳头大小。凶暴的马里斯和他不知名的弟弟。其他头骨没有太多特点,只是有的人生前被锤子敲死,砸得头骨开裂,另有颗头骨有整齐的尖利牙齿。“哪个是米斯?”格里芬听见自己发问。
“这个,最后这个。”佛花指给他看,“你在这里等,我去通报。”说完他便钻进帐篷,留下格里芬追悼老友的镀金头骨。米斯·托因爵士生前相貌丑陋,却有个著名的帅气先祖——华丽而黝黑的骑士特伦斯·托因。据说特伦斯的容貌不仅被歌手们歌颂,也让国王的情妇动心。米斯却生了大耳朵、歪下巴,还有琼恩·克林顿毕生所见最大的鼻子。不过当他朝你展开笑颜时,这些都无关紧要了。根据盾牌上的纹章,部下们叫他黑心,他对此欣然接受。“团长就该被人畏惧,不论对朋友还是敌人,”他宣扬,“他们觉得我越残酷越好。”这当然不是事实。托因是个天生的战士,勇猛但为人公正。他是士兵们的慈父,对流亡首相琼恩·克林顿尤为关照。
死神剥去了他的耳朵、鼻子及所有血肉,只把笑容留下,转化为金灿灿的枯骨微笑。事实上,所有骷髅都在笑,连立在中央高杆上的“寒铁”也一样。他笑什么呢?他声名扫地、孤独地客死异乡。临终前,伊葛·河文爵士下达了那道著名的命令:把他头骨的皮肉煮掉,将骨头镀金,西渡复国之日,后人要举着它上阵。黄金团的历任团长继承了这个传统。
说实话,若非为了孩子,琼恩·克林顿很可能加入他们的行列。他在黄金团中服役五年,一路升迁至托因的左右手。如果留下,米斯的继任人很可能是他,并非哈利·斯崔克兰。但格里芬不后悔自己的选择。西渡复国之日,我要统率大军,决不以头骨的形象回去。
佛花掀开帐篷。“进来吧。”
他们进去时,黄金团的高级军官们纷纷从凳子或折叠椅上起立致意。老朋友们用微笑和拥抱来欢迎格里芬,团里的新人则表现得较为正式。并非每个人都欢迎我回来。有的人笑里藏刀。直到刚才,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还坚信琼恩·克林顿伯爵早已进了坟墓,而且认定那是他最好的归宿——盗窃兄弟们的公共财产是大忌。换做格里芬本人,也会那样想。
福兰克林爵士一一作介绍。很多佣兵队长顶着私生子的姓氏,如佛花、河文、希山、石东等,但也有在七国比较显赫的姓氏。格里芬数到两位斯壮、三位培克、一位穆德、一位罗斯坦、一位曼达克和一对科尔兄弟。不过姓氏并不重要,在佣兵团里,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称呼自己。黄金团的佣兵将世俗的财富统统展示在外,颇有暴发户气质,这点跟其他团队并无不二:他们佩上镶宝石的剑和雕花盔甲,穿着上好的丝衣和沉重的金丝项圈,尤其是每个人胳膊上的黄金臂环价值连城,足以充当领主的赎金。一个臂环代表了在团中一年的服役经历。满脸疹子的马柯·曼达克——他烧掉了脸上的奴隶刺青,留下一个洞——还戴了一串黄金头骨。
军官们并非全部来自维斯特洛。指挥弓兵队的黑巴曲是盛夏群岛人,皮肤黑如煤炭,他从黑心的时代起一直负责这个职务,今天披了一件绿橙相间、异常华美的羽毛披风;肤色惨白的瓦兰提斯人高利斯·艾多因接替了斯崔克兰的财务官职位,他一边肩膀垂下豹皮,如鲜血般红艳的头发披散在肩,末端扎了许多涂过油的辫子,不过他的尖胡子却是黑色的;新任情报官里斯人兰索诺·马尔没跟格里芬照过面,此人有淡紫色眼睛和白金色头发,连妓女也会嫉妒他肥厚艳丽的红唇。乍看上去,他就是个女人。他还把指甲涂成紫色,戴着珍珠和紫水晶的耳坠。
这帮人有的是鬼魂、有的是骗子,格里芬审视着一张又一张面孔,心里下了结论。从失败的战争、失败的事业、失败的叛乱中活下来的失败者。这是一个失败者的团队,其成员个个声名扫地、漂泊无依,但这却是我的军队,是我们最大的希望。
于是他转向哈利·斯崔克兰。
无家可归的哈利看起来几乎不像个战士。他身材肥胖,有一颗大大的圆头,淡灰色的眼睛,稀疏的头发被他拨开用来掩盖光头。此刻斯崔克兰坐在行军椅上,脚伸在一盆盐水里泡着。“原谅我不能起身迎接,”他打过招呼,“行军太辛苦,我的脚太容易起水泡了。真是个诅咒啊。”
这是虚弱的表现,你听起来就像个老女人!斯崔克兰家族自黄金团成立之日起就是团队的核心成员。哈利的曾祖父曾在第一次黑火叛乱中为黑龙旗而战,并因此失去了所有封地。“我们是四代尽忠啊。”哈利曾骄傲地说,真不明白连续四代逃窜流亡的生涯有什么值得夸耀的?
“我可以为你调一帖药膏,”哈尔顿提出,“还有多搽点矿物盐,可以让皮肤更坚硬。”
“你真好心,”斯崔克兰举手示意他的侍从,“威金,给客人们倒酒。”
“谢谢,但是不了,”格里芬说,“我们喝水就好。”
“如你所愿。”团长抬头朝王子微笑,“这孩子一定就是令郎了。”
他知道实情吗?格里芬猜不透,米斯告诉了他多少?瓦里斯对保密要求特别严格。太监、伊利里欧和黑心三人达成的协议只有他们自己清楚,黄金团内无人知晓。不知情便无从泄密。
但保密期结束了,现在该结束了。“没有比他更高贵的孩子,”格里芬宣布,“但他不是我儿子,也不姓格里芬。大人们,我为你们带来了龙石岛亲王雷加与多恩公主伊莉亚所生之长子伊耿·坦格利安……很快,经由你们的帮助,他将登基成为伊耿六世,七国统治者,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
一片沉默,没人喝彩。有人清了清喉咙。科尔兄弟中的一位拿酒壶斟了杯葡萄酒,高利斯·艾多因一边玩弄鬈发、一边用格里芬听不懂的语言嘟囔着,莱斯维尔·培克咳嗽了一声,曼达克和罗斯坦则交换了眼神。他们都知道,格里芬猛然意识到,他们都知道。他旋身转向哈利·斯崔克兰,“你何时公布的?”
团长在脚盆里蠕了蠕起泡的脚。“兵团抵达河边时,当时整个团队骚动不安。大伙儿的心情不难理解,放弃了在争议之地的轻松差事,到底为什么?就为了在这该诅咒的酷热天气里艰苦跋涉,眼看着金钱耗尽、刀剑生锈么?何况我还回绝了一份优厚的合约。”
这个消息让格里芬起了鸡皮疙瘩。“谁的合约?”
“渊凯人的。他们派来瓦兰提斯的使节已招募到三个佣兵团去奴隶湾参战,第四个目标就是我们。他许诺将密尔人当初给我们的合约报酬翻倍,此外还赠送黄金团里每位士兵各一个奴隶、每位军官十个奴隶。至于我本人,礼物是一百名美貌处女。”
七层地狱。“这意味着数以万计的奴隶。渊凯人上哪儿去找那么多奴隶?”
“上弥林。”斯崔克兰招呼他的侍从,“威金,拿毛巾来。这水凉了,我的脚指头皱得跟葡萄干似的。不,不是那条毛巾,要软的那条。”
“你严词拒绝了他。”格里芬道。
“我说我想多考虑一下。”侍从替他擦脚,哈利皱了皱脸,“对趾头温柔点儿,孩子,你可以把它们想象成薄皮葡萄。你要弄干它们,而不是挤碎它们。轻拍,别用力,对啰,就这样。”他转头回望格里芬,“严词拒绝就太不明智了,团里的弟兄们会质疑我是不是鬼迷心窍。”
“你们很快就会有活可干。”
“是吗?”兰索诺·马尔接口,“我想你应该知道那坦格利安女孩根本没向西走?”
“我们在赛荷鲁镇听说了这个传闻。”
“这是千真万确、明明白白的事实,让人难以理解的事实。怎么会这样?她何不一把火烧了弥林,将财物洗劫干净,一走了之?换成你我,都会这样做。奴隶城邦富得流油,而她的征服战争正缺金子。留下来有何意义?这是出于恐惧?出于疯狂?抑或出于淫欲?”
“原因并不重要,”哈利·斯崔克兰卷开一双条纹羊毛长袜,“重要的是她人在弥林我们却在这里,而瓦兰提斯人的猜疑正一天比一天深。我们千里迢迢赶来,是为了拥护可以带我们回家、让我们荣归维斯特洛的国王和王后,但这个坦格利安女孩似乎对种橄榄树比对夺回父亲的王位更感兴趣。她的敌人正在编织包围网。渊凯、新吉斯、脱罗斯,现在又加上血胡子和褴衣亲王……很快古瓦兰提斯的舰队也要启程去奴隶湾。她靠什么来对抗呢?拿棍子的床奴么?”
“她有无垢者,”格里芬说,“还有龙。”
“龙,哼,”团长并不信服,“她的龙还小,当宠物还差不多。”斯崔克兰小心翼翼地用袜子盖住水泡,再慢慢拉到脚踝。“等她的敌人从四面八方扑过来,区区几条小龙能起什么作用?”
崔斯坦·河文在膝上敲打着手指。“依我之见,我们必须尽快赶到她身边。既然丹妮莉丝不来找我们,我们就得去找她。”
“我们学会水上漂了吗,爵士?”兰索诺·马尔不满地问,“我再说一遍:趁早打消走海路接近银女王的念头。我扮成商人,独自溜进瓦兰提斯侦察过,意图统计有多少船可资利用。港口里确实挤满了各式各样大小不一的划桨船、平底船和大帆船,但我们只能与走私者和海盗合作。克林顿大人曾在本团服役多年,想必很清楚底细,本团足有一万人,其中包括五百名骑士——每名骑士备三匹马、一名侍从,每名侍从还各有一匹马——此外别忘了大象。几艘海盗船那是杯水车薪,我们需要一整支海盗舰队……即便我们能组织起这样一支舰队,根据从奴隶湾传回的消息,我们还要突破针对弥林城的海上封锁。”
“我们可以假意答应渊凯人的条件,”高利斯·艾多因劝道,“让渊凯人送我们去东方,然后在弥林城下归还他们的金子。”
“一次毁约已经玷污了团队的声誉,我不允许这种情况再度发生。”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用手捧住起泡的脚,停下来说,“我提醒你,签下这份秘密协议的是米斯,不是我。当然,我很乐意履行协议,但你总得向我指明履行的方法吧?现在一切证据表明,那坦格利安女孩根本没心思回到西方。或许在她眼中,维斯特洛不过是她父亲的王国,弥林才是她的天下;或许她打算吞并渊凯,做一统奴隶湾的女王。如果情况是这样,如果她挑战失败,那她早在我们赶到前就身败名裂了。”
听他说出这番丧气话格里芬并不意外。哈利·斯崔克兰是个八面玲珑的家伙,在谈判桌上远比在战场上灵光。他精通生财之道,但有没有勇气带兵打仗却很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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