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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龙将最后一个满弹匣给步枪装上,卸下来的弹匣还有不到十发子弹也不要了,直接丢到了地上,然后手脚麻利地把连在一起的胸甲和腰封脱了下来,用最快的速度将腰封上的手枪弹匣包和军刺套摘了下来。
而闫树仁更干脆,直接把胸甲一脱,将霰弹枪和猎枪弹药带分左右挎在肩膀上,连砍刀的刀鞘都不要了,抽出砍刀握在手里就继续往前跑。
丢掉一大半负重的张云龙顿时感觉身体轻盈了不少,跑起来也没那么费劲了,而且经过短暂的休息,两个人的体力都恢复了一点,继续快速向着废墟边缘飞奔。
他们一刻也不敢停留,因为后面的尸群依然没有放弃对他们的追猎行动,根据经验,尸群在目标明确的情况下,通常至少要追击十公里左右,发现确实追不上以后,才会被迫放弃。
而他们距离十公里的界限还差得远,为了尽快摆脱尸群的追猎,张云龙还从口袋里掏出了那一小瓶过期香水,往自己和闫树仁的身上狂喷,然后每跑一段距离就往身后喷两下。
丧尸的嗅觉是敏锐的,但大脑是简单的,它们认准了猎物的气味,就只会在意那一种味道,而香水的味道浓烈,可以有效遮盖二人身上的汗臭味,同时混淆沿途留下的气味线,让丧尸失去追踪目标。
两人会不时的更换路线,一会斜着往胡同里钻,一会又往另一条大路上跑,加上速度和耐力本身就比普通的丧尸更强,他们和尸群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远。
“嗷!噗呲!”
闫树仁一砍刀将一只挡路的丧尸砍翻,张云龙飞起一脚将另一只丧尸踹飞,然后刺刀精准捅进了丧尸的眼眶,继续快速向前跑去。
能遇到其它的丧尸,说明此时他们已经顺利逃出了那只千夫长的尸群控制的势力范围,进入了其它丧尸的领地。
虽然他们最多只跑了七八公里,但现在基本可以确定尸群已经追不上他们了!
此时张云龙和闫树仁的状态都非常的糟糕,他们身上能丢的东西已经全都丢掉了。
为了尽快安静地干掉挡路的丧尸,张云龙的95-1B短突击步枪-子-弹已经彻底打空了,被他直接丢在了废墟里,而闫树仁的砍刀在劈进一只丧尸的头骨后卡住,也被他放弃了。
他们除了和丧尸搏斗时必备的前臂护甲和手套外,甚至连腿上的护甲都丢掉了,枪套也顾不上调整,就这么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样子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但是他们的心情是愉快的,至少他们逃脱了尸群的追猎,成功活下来了!大难不死都不足以形容二人此刻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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