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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北凉道铁骑四出徐凤年剥皮收刀(第7页)

这一路行来,锦衣公子哥每次快马加鞭,都得停马等上好些时辰,才能翻白眼望见那老仆的身影。期间也不是没遇上见财起意的剪径毛贼,好几次都是公子哥一骑绝尘而去,回头没瞧见老仆赶来,只得重新以身涉险,去搭救这个腿脚不够利索的老家伙。第一次是撒了一大摞银票到地上,才让老仆安然脱身,后来是扔出怀中一两部秘笈,最后一次连腰间那柄镶嵌宝石的名剑也给舍弃了。

入了河州境,有一双顾盼风流丹凤眼眸的公子哥斜眼瞥了瞥那块界碑,转头看到那老仆正从袖中掏出那老旧檀木梳子,仔仔细细梳理那满头灰白头发,年轻世家子气不打一处来,自顾自颓然丧气,一脸无奈道:“老黄!我身上可就只剩下些碎银子和轻巧玉佩,以及四五本珍贵秘笈了,你下次溜快点,成不成?再往东走,更不是我家地盘,万一又遇上匪寇,即便我真有那脸皮自报名号,也没人肯信我,到时候你再给人截住,我可就真不管你了啊,没银子走什么江湖,酒肉都吃不起,难不成咱俩真去当乞丐?”

老仆小心翼翼收起梳子,笑脸灿烂,使劲点头,露出那缺门牙的滑稽光景。原本有些恼火的公子哥顿时被气笑起来,故意板起脸狠狠撇过头——你娘的,别家公子哥仗剑走江湖也好,负笈游学四方也罢,何等风光,就自己摊上这么个只会拖后腿的老仆。不过气恼归气恼,每次险象环生,事后想起,跟相依为命的老仆一起去最好的酒楼,喝酒吃肉庆祝劫后余生,除了后怕,还是会觉着有趣。

没过半旬安稳日子,他们就又给一伙十六七票青壮山贼大大咧咧拦路打劫,然后这位公子就又割肉掉所有碎银子。好在主仆二人跑路也跑出了老到经验,所幸又一次破财消灾,仍是没给山贼擒拿下。

出了山路,老仆一脸愧疚望向气喘吁吁的自家公子。年轻世家子瞪了他一眼,跟他赌气不说话了大半天,然后进了一座河州繁华城池,去当铺典当了一枚羊脂玉佩,价钱自然是被贱卖了无数,老仆好说歹说才拉开要拔剑砍人的公子,最后去酒楼大快朵颐,生闷气的公子哥仍是默默给老仆装满一壶黄酒。

之后在城里走马观花闲逛,公子被一群识货的纨绔子弟抢了特勒骠和昂贵佩剑不说,还被一人用一柄私自悬佩的北凉刀,在额头上拍出个红肿大包。看似畏畏缩缩牵马躲在不远处的老黄,看着少爷充满怒气的脸庞,最终还是忍住了出手的冲动。少爷冲上去要拼命,给有些粗糙把式的帮闲扈从一脚踹在肩头,倒地滑出去好几丈。一群人大笑着扬长而去,老黄去搀扶少爷,被一把推开。

那一次主仆二人狼狈出城,已经不像个富家公子哥的少爷只能走出城门,老黄就牵马而行跟在后头。出了城,少爷抿起嘴唇站在城墙根下,踢了一脚,然后一瘸一拐走在驿路上。走出十几里路,靴子前面渗出浓重的血迹,之后少爷在路边酒摊喝了个酩酊大醉,老黄把他扶上马背趴着,自己牵马走出了几十里路,夜宿荒郊野岭,老黄躺在山坡上,看到少爷醒酒后就一直坐在那儿发呆,一宿没睡。

这以后,主仆二人从腰缠万贯落魄到几乎身无分文,因为仅剩的两块玉佩都给当传家宝藏起来,再也舍不得出手。年轻公子终于知道行走江湖不露黄白的古话,不再刻意装扮得锦衣华服,以至于沦落到都没有山匪草寇愿意搭理他们。后来见少爷磨破了靴子,老黄就给少爷编织了一双草鞋,少爷骂骂咧咧死活不肯穿,后来赤脚踉跄走了半里路,脚底板磨出好几个血泡来,这才冷着脸伸手要去那双草鞋。

翻山越岭,走着走着,这位少爷也就很快习惯了,后来就这么蹚过了两个州。因为要乘船南下,少爷又典卖了一块玉佩,主仆二人都换了身不贵却素洁的衣衫靴子,除了一袋子碎银,那沓银票就藏在靴子里,结果没过多久都给一位侠士坑骗了去。那以后少爷也就没了跟绿林好汉或是江湖女侠打交道的念头,只是偶尔睡前唠叨,埋怨这日子没法过了,见着母猪模样的村妇都觉着俊俏了。后来他们在江南水乡,在渡口见着了一位船娘,这类可怜女子,其实跟窑子烂娼差不多,口口声声只要是个娘们儿脱衣解带就提枪上阵的少爷,又把身上所有碎银子一股脑送给了她。其实那船娘姿色平平,瞧着却也干干净净,可少爷给了银钱后,上岸便跟他一起落荒而逃,到头来连她的手也没摸一下。

老黄那会儿就觉着少爷富贵时一掷千金,根本不算什么,可在穷得叮当响的时候,还能把人当人看,真的很好。

之后他们遇上了一个出手阔绰的李姓小姑娘,那闺女说是要当行侠仗义的女侠,称呼她李子姑娘,她不爱搭理人,喊她李女侠,她眼眸能笑成月牙儿。他和少爷跟着这姑娘混吃混喝,可到头来离别,把身上最后那一枚玉佩送给了她,说是地摊上买的便宜货,值不了几个铜钱。李子姑娘显然也没上心,把少爷的话当真了,真以为那块曾经常年悬挂在南唐皇帝腰间的雕龙玉佩,不值钱。

跟那心善的小姑娘分开以后,少爷说他有两个姐姐一个弟弟,还缺个妹妹,以后等他返回北凉,如果还能遇到她,一定给她买下堆积成山的胭脂水粉。虽然囊中羞涩的李子姑娘走了,那个姓温的挎木剑小子可没走,整天就打他老黄那匹马的主意,就想着骑马出行,好拐骗那些眼窝子浅的小娘子,不过老黄每次见着少爷给这家伙牵马充当仆役,那些姑娘仍是只愿意跟模样英俊的少爷言笑晏晏,老黄就忍不住乐呵。

老黄原本对温小子不太顺眼,后来见他一次次去擂台上挨揍,一次次被少爷背回去,有次偷了只鸡在破败寺庙里炖上,老黄问他怎么就想练剑了,那小子嬉笑着说练剑就练剑呗,就是喜欢,需要啥理由。老黄想到自己那辈子,从一个只有些蛮力的籍籍无名打铁匠,被云游四方的师父无意相中以后,教了寥寥两剑,自己也没觉着练剑就是非要成为什么名动天下的大侠,就只是想着离开家乡,去外边走一走看一看,真要出息了,是命好,真要死了,也是命,老天爷已经待他不薄了,还不知足,得遭天谴。

知道师父喜好吃剑,剑匣里那六柄名剑,都是给他老人家留着的,心想着以后相逢,就当作当初欠下的拜师礼了,只可惜那柄比剑匣六剑还要出名一些的黄庐剑,前些年练剑学艺不精,给留在了武帝城墙上。

后边温小子跟少爷越发相熟了,不再只是嘴上的称兄道弟,一些掏心窝子的实诚话也就多了,说些他要练剑,就要练自己的剑,要走以前那些前辈没谁走过的路。也许进了别人耳朵里,这就是个初出茅庐的愣头青胡乱言语,只是听在他老黄耳中,还是想要点头,朝这个年轻人竖起大拇指。

老黄这辈子无妻无子,无牵无挂,除了紫檀剑匣所藏的剑,别无他物。跟少爷相处久了,就把这个年轻人当成了自己后辈看待。每次跟少爷一起蹲在街上或是村头打量那些小娘子的胸脯屁股,其实老黄也就是陪着少爷一起过过眼瘾,真要他老黄娶个媳妇,实在是比要他不练剑还可怕。

他老黄年轻时候就从没有风流倜傥过,用自己的话说就是穿了龙袍也像个唱戏的,只觉得最后一次背剑匣走江湖,得让少爷知道他这个马马虎虎的高手,到底有多高,而将来肯定可以比自己本事更高的少爷,又可以高到什么地步。

他早就过了怕死的岁数了。

为剑死,还能死得不窝囊,本就是练剑之人的福气。

如果有一天老到提不起剑了,才是对不起那些握过的剑。

那一年,一辈子只会打铁和练剑这两事的老黄离开北凉,来到东海,牵马入城,登城之前喝了碗热过的黄酒。

当时武帝城里有曹长卿这几位江湖最为拔尖的高手在旁观战。

他老黄打架从不讲究那些飞来飞去的高手做派,他也不是像后世传言那般如长虹飞掠城头,直接跟王仙芝一战,而是老老实实沿着石阶一步一步走上去。

在即将登上城头之前,老人停下脚步,解开布囊绳结,露出紫檀剑匣,踮起了脚尖,望了望西北。

咱老黄以往的江湖,有剑就行。

咱老黄死后的江湖,能有一个人记得就够。

那会儿,老黄猛然一拍脑袋,才记起忘了跟少爷说自己的名字叫黄阵图。

因为老黄一直觉得这个师父帮忙取的名字,比剑匣藏剑还要气派些,也更拿得出手。

不过然后老黄记起了跟少爷一起颠沛流离的三年,新悟出的那第九剑,被少爷取名“六千里”。

老黄傻呵呵咧嘴一笑,快步小跑登楼。

有这一剑。

什么都没关系了。

“少爷,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别学老黄,记得风紧扯呼。”

幸运暖妻  沈从文小说选集(卷一)  我爱你  特种兵:我能融合国术变强  阿耐职场四部曲  轮回空间:欺诈万界  我家夫君真好看  和总裁谈了个恋爱  至美宋词  前进吧!一诺  夜魂惊棺  我,虫族主宰,加入聊天群  幸孕婚宠:总裁爹地超凶猛  昏君,你家皇后要翻天  穿越万界之神级熊孩子系统  沈从文小说选集(卷二)  遮天之大帝饶命  全球狩猎:我的枪法超精准  金蚕往事第二季(5-8)  狂猛战神就为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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