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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女人之袜和女人之腿,密不可分,叶敬之先生来信痛诋黑袜,其实不要说诋,便是弄个原子弹,都挡不住。利之所在,市人共趋,美之所在,女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玻璃丝袜独霸腿坛,已三十年,其妙处前已言之,在于穿之跟没有穿之一样。现在黑色长统袜出现,基于人类喜新厌旧的心理,黑色似乎比肉色更能引起男人的高血压。尤其是,黑袜稀疏,肌肤隐约外露,有些太太小姐穿着一身黑,黑衣黑裙,黑袜黑鞋,活像一个小寡妇。咦,天下有比小寡妇更动人心弦的哉?
女人经(3)
黑袜流行,已成必然趋势,阴历年拜年时,我还赫然发现有红色长统袜者,大骇,当时就看了半天。说不定到了明年,红袜大行,人人看了红袜都不再稀奇,而轮到看了绿袜稀奇矣。女人身上的花样变化最巨,一年一个样,一月一个式,以便男人们应接不暇,爱不忍释。因之似乎将来还有长统黄袜,长统蓝袜,长统花袜,以及长统的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袜问世。问题不在于流行啥,而在于有没有福气消受啥也。
《女人,天生是尤物》第四部分
从前文化人欢宴时,常脱下漂亮侍女的绣鞋,把酒杯放在绣鞋里行酒,那情景教人恨不早生两百年,盖现代人只知灌黄汤,无此雅兴。纪晓岚先生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此特别杜撰一文,大加痛斥,曰某家大族,在祠堂祭祖时,其中一个酒杯忽然爆炸,盖该杯曾在绣鞋中放过,老祖宗怒其子孙不敬,故裂之以示警。我想那老祖宗也属于圣崽之流,小伙子荒唐起来,比这要精彩百倍的花样都会演出,仅只把酒杯放在绣鞋里,有啥了不起乎?恐怕老祖宗年轻时,搞得更烈。孔丘先生的“恕道”,一到了圣崽手里,便宣告破产。
补遗
柏杨先生对女人的高跟鞋谈得够多啦,前些时胡适先生抨击缠足,某圣崽立刻反攻,在报上发表谈话,把高跟鞋和缠足相提并论,以证明洋大人也跟中国人同样的惨无人道,并振振有词曰:“此乃五十步与百步之分也。”阅后不禁又要发风湿。哀哉,中国之一直弄不好,与这些圣崽有关。盖缠足是生理上的变形,而高跟鞋仅不过是一种化妆术而已,相差岂仅五十步哉?现代女人,不想穿高跟鞋时,穿一辈子平底鞋都可,且想高时高之,想低时低之。缠足的太太小姐,能如此乎?抗战时日本飞机滥炸,警报一响,女人们把高跟鞋脱将下来,抱之鼠窜。缠足的太太小姐,又能如此乎?譬如该圣崽的女儿,穿了十年高跟鞋,发现其坏处,马上脱掉,依然故脚,若是缠了十年的金莲,便没啥办法也。
孟轲先生是有名的雄辩家,其词汹汹,好像很理直气壮,其实往往经不起考验,盖“五十步”与“百步”,到底不同。有人抵抗了三天便垮,有人却抵抗了三百年才垮,你能说差不多哉?时代一天一天前进,不要说五十步之差,便是一步半步之差,悬殊便大,结果就不得了啦。
谈高跟鞋谈得太多,非故意如此,实在是可谈之处层出不穷,读者先生纷纷责以何薄于平底鞋,为啥不肯一开尊口?夫平底鞋乃中国的国粹,古诗词上吟咏女人鞋的,便属此鞋,不但性感,而且充满佳话,似乎比高跟鞋更一言难尽。
性心理学上,男人有一种“拜脚狂”,郁达夫先生便有一篇文章,写他的女友“老二”,每逢吃饭时,看见盘里的藕,就想到二小姐的脚,就食欲大振,就多吃几碗。把女人的脚硬生生缠成残废,乃这种心理发展到极致的一种反动。由拜脚狂自然会连带产生“拜鞋狂”,(性心理学上似乎无此名词,乃柏杨先生所独创,吃美援饭的教授圈,有良心未泯者,将此送往瑞典,得了诺贝尔奖金,你一半,我一半,绝不食言。)见了女人的鞋便气喘如牛,高跟鞋硬邦邦而庞庞然,无此苗头,平底鞋恰盈手握,才有此魅力。
从前文化人欢宴时,常脱下漂亮侍女的绣鞋,把酒杯放在绣鞋里行酒,那情景教人恨不早生两百年,盖现代人只知灌黄汤,无此雅兴。纪晓岚先生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此特别杜撰一文,大加痛斥,曰某家大族,在祠堂祭祖时,其中一个酒杯忽然爆炸,盖该杯曾在绣鞋中放过,老祖宗怒其子孙不敬,故裂之以示警。我想那老祖宗也属于圣崽之流,小伙子荒唐起来,比这要精彩百倍的花样都会演出,仅只把酒杯放在绣鞋里,有啥了不起乎?恐怕老祖宗年轻时,搞得更烈。孔丘先生的“恕道”,一到了圣崽手里,便宣告破产。
《青楼艳妓》电影,有一个镜头,女主角伊莉莎白·泰勒从床上爬起来,用脚趾挑起地板上的毛巾。伊女士是有名的玉女,艳丽盖天下,然而她的那双玉足,实在不太高明,和她的脸型及身材,迥然不同。贵阁下曾留意过那镜头乎,她的脚掌甚宽,而大趾骨凶恶突出,属于最劣一型,不知导演先生怎的瞎了眼,硬让她往外露也。她的脚天生只能穿高跟鞋,穿平底鞋准砸,盖高跟鞋可以遮掩,无论你是啥脚,塞进去都差不多。而平底鞋则是最典型的势利眼,对漂亮的脚固是锦上添花,对丑陋的脚则落井下石。那就是说:平底鞋穿到漂亮的脚上,益增其美,穿到丑陋的脚上,却益增其糟焉。最漂亮的玉足和最漂亮的身段一样,必须瘦削,脚趾宜长,脚背宜平,脚掌宜狭,穿到窄窄的绣花鞋中,姗姗而行,圆肤一步一溢,不要说张君瑞先生要跳花墙,便是柏杨先生,恐怕也都要跟着跳花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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