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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时轻语漫笑的宗择,是净海无波里偶然才会展现出的一点生气。曲少杰虽然觉得很受伤,但用自己那点伤心事换他展颜一笑也不算太亏。
宗择爱清静,向来不大习惯人多的场合。曲少杰有了醉意,宗择怕他一时冲动做出什么糊涂事,正好寻了借口送他回家。
人送到曲家的时候已经醉透了。曲太太是宗择大嫂的妹妹,今天犯了头疼。给宗老太太拜完寿她就早早回来了,没料到儿子醉成这个样子。曲太太是个操心脾性,让管家叫了两个体壮的下人把曲少杰抬了进去,才想起宗择,便问他:“三弟是不是也喝了酒?要是喝了酒就别开车回去了,天这样晚了,就在姐姐家住一晚吧?”
宗择笑着谢过她,“我没喝酒,回去路也好走,不打扰了。姐姐快回去休息吧。”
曲太太知道宗择这人不大和人亲近,同谁都是个永远温雅的样子,眉眼和润,看不清情绪,像是被罩染过的水墨松间凉月------是平和也是疏离。也是个可伶人。曲太太微微叹息,也不勉强他。
她心里又记挂着儿子,怕丫头们笨手笨脚伺候不好,于是匆匆别了宗择。一边走一边问丫头,“醒酒汤煮了吗?”“衣服都换下来没有?”“拧了帕子给少爷擦身了吗?……”是个事无巨细都要操心的母亲。
宗择望着她的背影和身后洋楼里透出的点点灯光,静静地站了站,然后坐回车里。怕热闹是因为更怕热闹后的寂静。热闹都随人去,寂静才是独留给他的。
时值仲秋,夜里一点凉意,算不上寒气逼人,他却觉得冷,骨头又开始犯疼。车里总备着一件外套,他套上风衣。搓了搓手,热不起来,手仍旧是冰凉。月明天净,离曲家渐远,一整晚在耳边萦绕的喧嚣也都散了。本该觉得安静,却还有什么在脑子里闹哄哄的散不出去。他一时有些心烦意乱,没有目的地乱开着车。
等车子停下,才注意到开到了梁园附近,老马识途一样。他等闲不会到这里来,也不记得上回来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可今天既然来了,也算是天意。
宗择觉得胸闷,于是熄了车,决定下去走走。这是英租界的一片民居,一条街上都是独门独院的小洋房。穿过这条街,梁园就在街转角第二家。他自记事起就住在梁园,因为体弱多病,并不像别的孩子一样总是出门玩耍。大部分的时间他都是靠在床头看书,偶尔会趴在窗边往外头望。看路上行驶而过的汽车、洋车,挑着担子卖水果、零嘴的挑夫,还有扎着羊角辫子跳格子的女孩子们。
宗择走路步子轻,快走到梁园的时候,突然有了份近乡情怯。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疼,也觉得有点喘不上气。他稍稍在墙边靠了靠,一抬头就看到天上冷月。已经是深夜,四合寂寂无声。稀疏几盏街灯,有一茬没一茬地投下一点昏黄的光,反而让夜色变得更加暧昧不明。
他快要和这夜色融在一处了。
让他缓过神的是一阵细微的声音,确切地说是一阵女人发出的喘息声。带着克制,又似乎控制不住的喘息。
月下会佳人,也算是一桩韵事了。他无声地笑了笑,决定还是不要坏了人家的好事,吓坏了这对鸳鸯。看来梁园今日也无需去了。他背离了墙,正打算离开,却听得那女人的喘息声渐渐有了痛苦的意思。
这种事你情我愿倒也罢了,万一……他虽然在警察局里做事,可素日里并不做抓捕的事情。这里是英租界,不是他的辖区。他四下里看看,又看看手表,这时正是巡警换班的时刻,怕是周围一时不会有巡捕在。
算了,就算是误会也好过那个“万一”,于是他慢慢地探出了身。
这条街靠北,街道上离大路略远。街口的那盏煤气灯,灯光到这里已经完全没了效力,反而衬得这里愈发黑暗。
他探出的目光意外没有见到什么人影,可耳边女人的喘息声愈加清晰。他走了几步,目光追随着声音的源头,渐渐扬起了头。
一团黑黢黢的东西挂在了二楼的阳台下,像是吊在枝丫上的尸体,被夜风吹动的而左右鼓荡。不同的是那团黑影似乎在奋力往二楼阳台上翻去,那里开着半扇窗。
黑影的一条腿荡在半空,另一条腿努力去踩一楼凸出的窗棂。可惜,这并不是个攀爬的好地点。然后黑影又试着用一条腿勾住阳台的雕花栏杆,但仍然没有使自己跃上去。
那黑影-----呵,宗择觉得自己破案无数,也算是经历过无数奇闻异事了,但却是人生头一回见穿着高跟鞋和洋裙的-----大约是“飞贼”吧?可这身装扮,似乎有点不那么专业吧?
黑影就这样悬挂在那里,似乎又试图用两条腿缠上阳台的栏杆,再折身上去,但是每次都失败了。
好在宗择知道眼前这是个活物,不然谁一个冷不妨从这里经过,怕是要被吓个半死。
宗择这一夜的忧愁突然间被眼前这好笑的场景一扫而光,没来由来了兴致。
喻宛央觉得今天倒霉极了,她悬在这半空里要上不上、要下不下不记得多久了。如果再翻不上阳台,她一准儿掉下去。
虽然说此处不算太高,但怕是要把腿摔出个好歹来。她那只断胳膊才好,她有点舍不得自己再断腿了。她望着自己今天刚拆了绷带的右臂,对于自己的逞强产生了深深的后悔。今年生辰的时候祖母就替她求了一签,那签文说什么来着,“昔然行船失了针,今朝依旧海中寻。若然寻得原针在,也费工夫也费心。”这会儿真是费工夫费心。
她在这纠结要不要索性松手跳下去的时候,耳边居然听到了一丝嗤笑。
她费力地扭头看下去,一人单手插兜仰着头,好整以暇地望着自己。
银色的月光透过路边两棵丁香树的缝隙撒下来,仿佛专为他而亮似得。眉目如画,鼻梁挺直,是浓墨重彩的俊美面孔。但他身长清瘦,又让那迫人的艳色也隐约变得柔和起来,如灯下美玉温润清华。大病初愈的纤弱,很有点沈腰潘鬓的意思。
喻宛央一扫眼,瞧见他另一只手里拿着的东西有点眼熟。她眨了眨眼睛,不是幻觉,那可不就是自己的手袋嘛!
人倒是美人,可这个人脸上那是个什么表情?
“我若是你,就会选西北角上去。虽然这里看起来好爬,但是到了中间,也就是你现在的位置少了一个关键的着力点。”
他的声音低沉却不闷涩,倒像是月夜里传来的悠悠的大提琴,带着回音似的的让胸口嗡嗡做响。可这语气不大顺耳,教育谁呢?
她这会儿实在没有好脾气,“要是你?你那身板有那能耐吗?”喻宛央讥讽道。
“当然没有,所以我也不会爬墙,更不可能、也不会像小姐您现在一样吊在半空里。”
喻宛央气得牙痒,决定无视这个人。她又用力试了试,但是前几天“仗义”了一回,替人追小偷伤了胳膊。伤筋动骨一百天,骨头还没痊愈,这时候完全使不上力气。
她哀嚎一声,又低转头,那男人果然仍旧一副看戏的闲散姿态,并且似乎正要打开她的手包。
喻宛央气不打一处来,“这位先生,看您气质华贵,应该不是乘人之危的小人。您拿着我的手包想要做什么?难道不知道未经允许随便动女士的东西并非绅士所为吗?”她费力地说完,又挤出一句:“能不能拿出一点绅士精神,替女士帮个忙、搭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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