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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稀饭再煮一刻钟就熟透了,叶秋桐把包子拿到饭桌上时,用饭勺捞了一下锅里的稀饭,见稀饭还未开花,便捞了一碗干饭给迟瑞吃。这时候捞起来的米粒已经熟透,但是却依然保留着米粒本身的弹性,因此十分爽口好吃。
叶秋桐自已几十年没吃过捞饭了,以前在娘家,钱秀花每天早上都会捞一碗干饭给她吃,也只有她有,她爹和弟弟都没有。
说起来,放在农村里,钱秀花真是奇怪的母亲,竟然疼女儿比疼儿子更甚。一想到这里,叶秋桐便特别想念母亲,恨不得立即去见她。
但是这里的礼俗是新娘子只能在三天后回门,所以她还必须忍着,不能立即回家。
叶秋桐捞了一碗饭,往里面拌了雪白的猪油和黑红的酱油,用筷子搅拌均匀了,米饭的香味加上猪油和酱油特有的浓香飘来,让叶秋桐不禁咽了下口水。
“嫂子,猪油拌饭?太对我的胃口了,好一段时间没吃到了。”
此时,迟瑞已经洗涮完毕,坐在饭桌前,看到一粒粒晶莹剔透、包裹着酱油的捞饭,食指大动,拿起筷子就要吃。
说是好一段时间没吃到,其实是家里的米挺紧张的,不怎么够吃,所以哪舍得吃如此“奢侈”的捞饭。
“慢点,先喝口汤。”
叶秋桐紧着把锅里的米汤打了一碗上来,放在迟瑞面前。
迟瑞喝了口米汤,大口大口、香甜地吃起捞饭来……
叶秋桐此时看到灶下的柴火不多了,而锅里的粥要煮开花,还需得再加几把柴火。于是,叶秋桐便到院子外的柴房去搬柴火。
迟家是一进的小院子,干打垒的土墙,因为要办喜事,所以原本墙泥裸露的院墙好不容易刷上了一层白灰,配着顶上的青瓦,显得崭新顺眼多了。
不过,土墙骨的小院,终究比人家用红砖盖的小楼显得寒酸多了。虽然现在用红砖盖的楼不多,迟家也不是村里住得最差的,但是前世叶秋桐可是非常看不起迟家的居住条件。
因为迟家虽然好歹一个孩子一间房,但是屋内连青石也没有铺,依然是泥地,一下雨就湿漉漉、滑溜溜的,还会散发出泥土腥味,墙角长出青苔,露出掩盖不住的寒酸样。
然而现在,看破了迟家生活并不富裕,叶秋桐却信心满满:生活条件不好,可以通过努力来改变。她就不信自已掌握了那么多未来的信息,在这个遍地商机的年代,不能发财?
这是个摆地摊都能成万元户的年代,但是很多人顾虑许多,以至于错过了第一次改变命运的商机。叶秋桐已经在暗暗考虑,自已要做什么生意,才能让迟家还有自已的娘家都过上好日子。
脑子里装了那么多想法,叶秋桐迷迷糊糊地往柴房里走去,柴房就在迟家院后,和迟家隔了一条小窄巷,其实就是迟家的牛圈,黄牛睡一边,柴火堆在另一边。
快走到柴房时,叶秋桐猛地想起,不对劲,上辈子自已出岔子,就是在这个早上,她借口去搬柴的时候。
当然,她不是真的去搬柴,而是和躲在柴房里的黄松茂约会、互诉衷情去了。
所以说,人要是被爱情冲昏头脑时,是盲目而大胆的。
叶秋桐想起这件事,不禁一阵汗颜,自已也是够够的了,竟然在新婚的第二天就约会旧情人。
当时,她记得这件事并无人撞破,但是待她和黄松茂约会完,心满意足地回到迟家时,就看到迟生阴着一张脸,然后他便对家里人说,公司捎了信,有紧急任务,让他马上回厂里。
现在想来,迟生一定是发现了她在柴房里约会黄松茂的事情,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并没有当场点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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