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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了个案子,当事人比较急。”沈沂说。
程阙自然反问:“找你的哪个不急?”
沈沂:“……”
“我这边儿反正是收到嘱托,让我一定把你带过去,她好和你道个谢。”程阙露了底牌,“你要是不愿意去,她肯定又东想西想的,况且你们之前不是见过了么?你都舍身救她了,怎么还不把她从黑名单里放出来?到底多大点儿事啊,值得闹这么久?”
程阙无法理解:“不知道的还真当你俩谈了一段又分开的呢。”
沈沂:“……没。”
“我当然知道没有。”程阙漫不经心地笑:“当初不是我喜欢她来着么?”
沈沂:“……”
两人说的人是顾朝夕。
三人上同一所高中,同一个班,沈沂常年第一,而她稳居第二。
她和沈沂坐过一年的同桌,也和程阙坐过一年的同桌。
顾朝夕性格开朗,大大咧咧,和男生们混在一起也没谁觉得她是女生。
那会儿她常年把校服外套系在校服裙上,混迹在篮球场中,手臂一扬,就能投一个完美的三分球,大家总调侃着喊她“夕哥”。
不过高三那年她收心好好学习,蓄了长发,校服外套也正正经经地穿在身上,站在国旗底下演讲,一下就成了学校里众多男生的白月光,也成了他们高中的“校花”。
也不知道是哪个好事者闲来无事举办的“赏美大赛”,在那个贴吧正火的年代,他和顾朝夕荣登“校草”和“校花”排行榜第一。
只是大家依旧喊她“夕哥”。
因为学习,顾朝夕和沈沂走得近,但因为玩,顾朝夕又能和程阙聊到一起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变成了三人组。
吃饭一块儿,玩游戏也一块儿。
隔很久以后想起来,这一切似乎都无迹可寻。
顾朝夕就是很悄无声息地融进了他们的生活。
直到高考毕业,程阙才说,他喜欢顾朝夕。
而且因为自己字不好看,拜托沈沂给顾朝夕写了一封告白信。
写信这么土的方式其实并不适合程阙。
但程阙说顾朝夕喜欢,看上去大大咧咧的女孩儿喜欢的是“从前车马都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沈沂当时说什么都不干,后来耐不住程阙的软磨硬泡。
只是后来顾朝夕留在云京,程阙和他都去了宜海,没谁再提起这件事。
高考之后,好多复杂的不可言说的情感似乎也随着高考一起蒸发了。
从他们上大学以后,三人小群就没响起过消息。
在去宜海的飞机上,沈沂还问过程阙:“结果怎么样?”
程阙往座位里一缩,淡定道:“失败了。”
此后,渐行渐远,几乎再无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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