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呵,如果我真是伪装的这般弱柳扶风,估计在十三年前就被那群人啃的一干二净,怎能活到今日?
目光转头向领兵的父子二人。
再如何效忠又如何?到头来还不是被派往边境,说的好听点是顾念将军劳累,将儿子留在京中放入皇家学习,说难听点,就是怕这镇国将军与皇子谋合造反,把儿子扣押在京城。
而远来的父子俩相视一眼,少年白衣骑马争先,手握长枪,飞驰而来,在临近城门时,突然飞身下马,长枪直逼张扬红衣。
沈封一怔,冲他来的?
像是怕伤及谢云霄,直接冲上去数步,匕首从腰间拔出,迎上长枪,相擦之下火花四溅,转身手臂袭击向白衣少年的脖子。
可恶!少带一把匕首!谁能想到接个人还要交手的?
白衣少年也是被这一举动惊起一身冷汗,顺势而倒,掌心聚集内力袭击地面,冲力上天,飞身躲避紧接着的回旋踢。
在方才那袭击脖子的一招中,沈封衣袖上那两条碎绳直接将白衣少年的脖子抽红。
像是打来了兴趣,站定抬手,手中长枪落地,揉着手腕,对着沈封挑眉,沈封也瞬间明了,把匕首扔到一旁,勾勾手掌:“请吧。”
“请指教!”
两人向着对方冲刺,近身肉搏,拳拳使出全力,又拳拳都能躲过,白衣少年眸中闪过赞许,说道:“在一般年纪当中,除本公子外,你还是第一个。”
沈封痞笑道:“你也不错嘛,兵器打不过,就换肉搏,看来你的基本功很扎实啊。”
不得不说,这个疯小子的身法确实不错,下盘稳健,出手又快又狠,比玩兵器的反应速度快了两倍不止。
“那也得对方是个君子才行。”白衣少年头一歪,躲过一拳,打趣道:“一路听闻天降战神的威名,还以为同我爹一般大,没想到却是个俊朗公子哥。”
沈封也不打算跟这疯小子耗下去,便在出掌之后瞬间出脚,白衣少年躲过了拳头,却忽略了腰间,一击即中,白衣少年顿时滚地三圈,捂着腹部,颇为吃力站起身。
沈封捡起匕首放回腰间,抱着胳膊,道:“怎么?你看疯爷长得好看就不忍心出手了?可千万别迷恋哥,哥只是传说。”
其实只要是学过武功的都能看得出来,白衣少年之所以能在沈封手下走招式,是摆明的想要试探,论实力来讲,沈封远胜白衣少年。
旁人能感觉到的,白衣少年自然也感觉到了,但也没生气,反倒坦荡捡起长枪,弯腰之际,腹部疼痛,直接倒吸一口冷气。
“嘶,你!休要胡言乱语!我乃镇国将军之子,名叫风星泽,你还不报上名来”
虽然输的服气,但也有些狼狈,尤其还是在自己爹面前被人两三下打趴,脸上多少有些不自然。
重生后我和我的死对头HE了 和话题女王闪婚后(娱乐圈) 美娱-琐事如爱 向导不哭 下凡后我收了个忠犬影卫 贾如能重来 不可能关系 我匿名的女朋友 属下不敢 重庆公寓 不做总裁的玩物 一胎二宝:爹地,你不乖 你是我命定的劫 鱼米之厢 蝶梦人生 将军家的种田小夫郎 斯顿山庄的感官动物们 作为盆栽小多肉,我被男主养大了 白茶花与斯普特尼克 师姐别走[GL]
奇遇如云云带彩,美女如水水流风,地作棋盘人作子,悠悠世事变无穷。主角运气好象不错,一穿越就成了主宰八百里海域的少主,随口一个命令发出,就有无数魔法师与剑师躬身听令,不管这个命令是何等的缺德但他真的愿意做这个人见人恨鸟见鸟昏美女见了躲进泥坑的超级大混蛋吗?...
现实世界的穷小子烂屌丝,在一系列悲催悲催再悲催的情况下,穿越到了当时被称为极北苦寒之地的辽东。本想过着平凡的生活,却被这乱世所迫,无奈提三尺长剑,护卫自己心爱之人。本书是小人物的天下!看猪脚是怎样带着一群在历史上默默无闻之人,打败那些猛将,雄主!大汉辽王,占辽东,平幽州,败袁绍,杀曹操,霸中原,威震华夏...
两年前,她为了嫁给他,用尽心机,终于如愿以偿。本以为,只要付出整颗真心,终会得以回报。可婚后生活,他给她的,却只有生不如死的折磨。她一颗真心,终在他的无情残忍下,如枯槁般死去。可当她打算离开之际,不愿放手的那个人,却是他...
一次意外却让夜凡激活了一个全能系统,从此系统,给我弄点钱花系统,给我变成世界第一帅叮!对不起...
为了给母亲续命,陈九州被迫做了上门女婿,被人嘲笑和羞辱了三年,所有人不知道的是他那消失了十五年的父亲回来找他了,并给了他连世界首富都嫉妒的财富,父子两人摒弃前嫌的那一天,他掌握了全世界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财富。只要他一句话,整个世界的经济都要震三震。...
靳少心尖宠萌妻有点甜初次,她被渣姐算计,误把暗夜中的男人当作了心爱之再次,救我!被渣男当打包送人之际,她扑向他的怀里,乞求帮助!最后,他和她手指勾勾,我帮你虐渣渣,你帮我生继承人。好!没问题!一拍即合,从此南灵在越城横着走,被宠上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