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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英军身上有好东西,军事价值比他们这群溃兵高多了。
“烦啦说的好,还是早点回家吧。”
“只要有吃的、有喝的、有枪使,我们自个回国完全没问题,小东洋敢追过来,我们就弄死他们。”
“丢他老母的,赶紧找英国佬要东西,免得他们等一下跑了,我们就玩球咯。”
……
郝兽医、不辣和蛇屁股等大部分人,都倾向于孟烦了的这条路,对英国军队完全没有一点信任感。
“我赞同撤退,可我不赞同和英吉利军队分开。”
阿译表达了不同看法,并解释道:“我们在异国他乡作战,不仅要勇往不屈,更要团结友邦联军。
如果我们和英吉利军队一起撤退,我们的战斗力会更加强大,我们就是凝聚在一起的无坚不摧的钢铁拳头,就算日军来了我们也不怕他们。
而且,盟军总部迁往印度境内,我们跟着英军一起前往,紧靠盟军总部作战,更能表达我军之智勇,作战风格之威武,让英吉利和美利坚……”
“得得得,你可拉倒吧,净扯一些没用的玩意。”
迷龙听不惯阿译的咬文嚼字,很不爽的打断他,由自己来说道:“俺也想跟着英国佬去印度,原因很简单。
人活一辈子不就为了个吃喝,老子跟着英国佬有吃有喝,去到印度依旧住的是英国佬的房子,吃的是英国佬的好东西,这小日子过得不好吗?
要是俺们回到国内去有什么?俺倒是有办法弄到吃的用的,你们呢?恐怕又是一个月难得见一次荤腥咯。”
相比阿译说一大堆没用的大道理,众人听得昏昏欲睡。
迷龙这话糙理不糙的一通话,每一句都直指众人的灵魂深处,说到了每一个人的心坎里。
回国还是炮灰,还是没良的孩子。
去了印度就能保持远征军头衔,有爹管枪炮,有妈喂吃喝,各种条件远超国内。
哪边过得更舒服,一目了然。
封云天观察在场众人的表情,除了龙文章面无表情不知道在想什么,以及还要回国寻找儿子的郝兽医之外,大部分人都倾向于迷龙。
甚至就连刚才表态分道扬镳,和英军分开回国的孟烦了,神色间也有了异动。
封云天能猜到孟烦了的想法,八成还是为了他这条烂瘸腿,回国必定会瘸下去,甚至到最后还不得不截肢。
而要是去了印度的英军营地,就能找到医生来治他的腿。
借着迷龙引出来的这个话题,在场的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讨论了起来,越说就越觉得去印度更好。
照这个局面下去,和英军一起往印度撤退基本上是定了。
封云天最想和小鬼子干一架,因为这是一次千载难逢打一场胜战的好机会,不过他并没有急于表态。
而是选择保持沉默,等待辣个同样充斥着野心的男人站出来。
这个人就是龙文章!
封云天可以感觉得到,龙文章和他在很多方面是同类,而要想让众人选择冒险留下来一战,他就需要龙文章的站边。
只有得到了龙文章的支持,他才能趁机说服在场的兄弟们,展开他那为了胜利赴死一搏的疯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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