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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李丽珍(..)”!
D。郑超
威武,帅气,冷酷。
高一班长,深为班主任所信任。
因为是同姓,于是就认识了。
对我很有好感,当时他浑身一股神秘,常常作出一些令人咋舌和喷饭的举止。
一次正上课,他大大咧咧便进来了,也没和任课老师打一声招呼,口里鼓胀胀的,肯定是塞满了不少食物。
接着老师问话,问他为什么迟到,他吞吞吐吐含混不清地回答说啊啊啊。
大家都笑,老师也笑。
真是幽默。
这改变了我对他一贯很冷漠的形象的看法。
然后他搬入寝室,与我上下铺,和我交谈很少。
大部分时间总是他一个人在说,海侃,滔滔不绝。
有时我都睡了一个醒了而他还在口若悬河,他是特别口才好,和女朋友或好哥们说话甚至能够说上一个通宵,真是让人不佩服都不行。
不出一个月,大家彼此都比较熟悉了,他是回族人,本该最忌讳谈猪,但是他好象不是很在乎的样子,他说他以前为歌星杨玉莹当过保镖。
我深信不疑,他说他今年二十岁了,我也信,而当时大家基本上年龄都在十六七左右。
最令我感动的是,他曾送给我很多价格很不便宜的衣服和鞋子,我都欣然接受了。
有一件鸭绒袄,看上去很薄但是很暖和,曾经帮我抵御过几个寒冬,我至今还留着。
我还记得,当时宿舍里都时兴拉帮结派,我们也入乡随俗拜了把子,郑超毫无疑问是大哥大。我自己当初排到大哥几我忘记了。
郑超新官上任三把火,他教我们练习武术,一来强身健体,二来抵抗外侮。
他亲自制定了一套规矩,每天晚上睡觉前都必须严格遵循,其实都是一些体育课上做过的动作,高抬腿,俯卧撑,单杠,双杠,劈叉,摔跤,哑铃。
他从前学过拳击,打架很是厉害,我们断断续续了大半个月,后来觉得累便半途而废了。
不过有郑超在的日子是没有人胆敢欺负我们这帮人的。
用他的话来说,不抢别人就是大幸了还怕别人抢我们吗。
他和班花王亚晨拍拖,大家都格外支持,很是疯狂了一阵子。
据说他用情很深,一次和我在“长途”饭店遇上,他非拉我喝酒。我说我不会,我真的是不会。他的面前已经摆放了七八个空酒瓶,他说我喝两杯你喝一杯。
我说好,硬着头皮喝下去,舍命陪君子。
后来我醉得找不着北了,而他还兴致勃勃吆店主再上酒。
我们互相搀扶着回了学校,过程中我没有问他一句关于感情方面的事情,我知道他在女人身上受了伤,英雄难过美人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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