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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Instagram诞生记(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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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Instagram诞生记

“我会编程,因此我足够危险;我还懂社交,知道如何推销自己的公司。这两点是我在创业路上的致命武器。”

——凯文·斯特罗姆,Instagram创始人

是否要退学加入Facebook

虽然凯文·斯特罗姆没有中途退学的打算,但他觉得去见一见马克·扎克伯格也无妨。

斯特罗姆身高1.95米,有着深棕色的头发,微眯的眼睛,一张长方形的脸。他曾经在2005年通过斯坦福大学的朋友见过这个本土企业的创始人,那是在一个旧金山的派对上,见面的时候斯特罗姆正用一个红色塑料杯喝着啤酒。扎克伯格早年在哈佛念书的时候和朋友一起创立了社交网站TheFacebook.,这使他在那时成为科技界冉冉升起的新星。TheFacebook.后来成功打入了美国的其他大学,学生在网站上写下有关自己生活近况的简短文字,接着把文字上传到Facebook的个人版面上。这是个很简单的小网站,白色的背景上点缀着蓝色的线框,不像聚友网这样的社交网络,有着绚丽的设计和定制的字体。然而,这个网站的发展速度快到令扎克伯格都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必要继续上学了。

在距离斯坦福大学校园约1.5公里的路上有一家叫ZaoNoodleBar(灶面馆)的餐馆,扎克伯格正坐在那里试图说服斯特罗姆也退学一起创业。他们两个都是刚到法定的饮酒年龄,扎克伯格比斯特罗姆矮大约25厘米,他留着浅色的卷发,皮肤白皙,总是穿着阿迪达斯的凉拖、宽松的牛仔裤和拉链帽衫,因此扎克伯格看上去要年轻得多。扎克伯格希望Facebook能有上传照片的功能,而不是停留在只能上传一张简单的头像上,他希望这一功能可以由斯特罗姆来打造。

斯特罗姆很高兴自己能被扎克伯格选中,因为在他眼中,扎克伯格是一个天才。斯特罗姆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杰出的程序员。在斯坦福上学时,他觉得自己不过是一个普通人罢了,并且在他的第一门也是唯一的一门计算机科学课程中,只勉强拿了个B。然而,他刚好满足了扎克伯格的需求。他很喜欢摄影,并且创建了一个叫Photobox(照片盒子)的网站作为业余项目。大家可以在这个网站上传大型图像文件,然后共享或打印这些图像。

那时的扎克伯格还没有很挑剔,因此,Photobox足以引起他的兴趣。对于一家初创企业来说,招聘始终是最困难的部分,而TheFacebook.的飞速发展让扎克伯格急需招聘更多的人手。早些年的时候,有人曾看到扎克伯格在斯坦福计算机科学大楼前举着公司的海报,想要像社团招新那样招几个程序员。扎克伯格直接切入正题,他告诉斯特罗姆,眼前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加入Facebook,他就能成为万丈高楼的奠基人。Facebook下一步将会向高中生开放,并最终向全世界开放。公司打算从风险投资家那里筹集更多的资金,也许有一天会发展成一家比雅虎、英特尔或者惠普还要大的企业。

然而,买单的时候,扎克伯格的信用卡却刷不出来钱。他觉得这要怪公司的总裁肖恩·帕克。

几天后,斯特罗姆与他创业项目的导师费恩·曼德鲍姆——斯坦福大学风投方向的1978级MBA毕业生——一起去学校附近的小山散步。曼德鲍姆担心,如果斯特罗姆全身心地去打造别人的事业,会浪费自身的潜力。“不要加入Facebook,这家公司只是一时的潮流罢了,成不了大气候。”

斯特罗姆认同他导师的意见。不管怎么说,他到硅谷来的目的并不是要加入一家初创公司,然后大赚一笔。他想要获得世界一流的教育,接着拿到斯坦福的毕业证书。他感谢扎克伯格抽出时间来见他,然后开始计划着一个与创业全然不同的冒险——去意大利的佛罗伦萨留学,这是斯坦福大学创业项目的一部分。留学期间他和扎克伯格保持着联络。

摄影世界中的不完美

佛罗伦萨给斯特罗姆带来的体验与TheFacebook.全然不同,斯特罗姆一直不确定自己是否应该从事技术工作。他一开始申请斯坦福大学的时候,觉得自己应该主修结构工程和艺术史。他曾经想过要去环游世界,修复古老的教堂和油画。他热爱艺术背后的科学,热衷于通过一个简单的创新改变人们的交流方式,正如建筑师菲利波·布鲁内列斯基在文艺复兴时期重新发现线性透视那样。在西方的历史中,绝大多数的绘画都是扁平化和卡通化的,直到15世纪,透视为绘画注入了深度后,它们才变得逼真且富有感染力。

斯特罗姆喜欢思考制造的过程,发掘在制造高品质的事物背后必不可少的流程与细节。在佛罗伦萨,他被意大利手工艺品的魅力所折服,于是学习了酿酒、缝制皮鞋,以及如何泡出一杯品质上佳的卡布奇诺。

即使在幸福的童年时期,斯特罗姆也会以这种追求完美的学术热情来发现自己的爱好。他出生于1983年12月,与妹妹凯特一起在马萨诸塞州霍利斯顿市郊区的一栋房子里长大。这栋两层楼高的房子坐落在绿树成荫的街道上,门口有一条长长的车道,向东驾驶一小时就能到达波士顿。他的母亲黛安是个充满活力的女人,先后在在线求职招聘网站Monster.和汽车共享服务公司Zipcar担任市场营销副总裁。在还是电话拨号上网的年代,她就开始让孩子们接触互联网。他的父亲道格是一家集团(集团旗下有特价名牌百货公司Marshalls和折扣店HomeGoods)的人力资源主管。

斯特罗姆是一个认真且充满好奇心的孩子。他喜欢去图书馆,喜欢在计算机上玩充满未来感和有着众多怪物的第一人称射击游戏《毁灭战士Ⅱ》。在游戏中,他自己设计了关卡,这是他第一次接触编程的世界。

让斯特罗姆着迷的事情有很多,当他对一件新的事物产生强烈兴趣的时候,他一定会让身边所有人都知道。在米德尔塞克斯寄宿学校上学的时候,他喜欢上了打碟。于是他买了两个转盘,在宿舍房间的窗户上插了一根天线,在自己的广播电台里放电子音乐,打碟在当时还是个小众市场。那会儿还是青少年的他会偷偷混进那些只有21岁以上的人才能去的酒吧,只为了亲眼看看自己的偶像打碟,然而他又十分规矩,绝不会在那里喝酒。

人们要么会立即爱上斯特罗姆,要么会觉得他做作且自命不凡。他善于倾听其他人的意见,也十分乐意帮助他人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他迷恋且擅长的事情着实很多,人们不是崇拜他,就是对他十分不屑。他会说自己不擅长做某事,而事实上这件事他做得很出色;他会说自己还不够酷,没法去做一些很酷的事,而实际上他酷劲十足。他既故作谦虚,又能让人产生共鸣。举例来说,为了更好地融入硅谷,他经常提到一些“书呆子气”十足的事,比如高中时玩的电子游戏和编程项目,却几乎不提他曾是长曲棍球队队长以及大学兄弟会的宣传负责人。兄弟会的成员都觉得他很有创意,因为他制作的火爆视频吸引了上千人来参加活动。斯特罗姆的第一个视频叫作《Moonsplash》,制作于2004年,内容是兄弟会的成员穿着出格的制服在史诺普·道格的《DropItLikeIt’sHot》(像它烫手一般扔了它)的背景音乐下跳舞。在各种活动中,都是斯特罗姆打碟。

摄影是他坚持得最久的兴趣爱好之一。他在高中的某堂课里写道,他喜欢用媒体“向所有人展示他对世界的看法”,并且“赋予他人灵感,让他们以崭新的方式看待世界”。在他去自己向往已久的欧洲文艺复兴的中心——佛罗伦萨之前,他做了深入的调查,存钱买了市场上最优质的相机,并配备了最清晰的镜头。

他打算在摄影课上使用它,然而,摄影课的老师查理并没有为这套价格高昂的设备而感到惊艳。“你不是来这里追求完美的,”他说,“把相机给我。”

斯特罗姆以为教授要更改相机上的设置。然而教授径直把价格不菲的相机拿进了里屋,接着拿出来一个只能拍摄模糊的方形黑白照片的塑料相机,这个塑料相机就像一个玩具。查理告诉斯特罗姆,他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都不允许使用他的高档相机,因为高质量的工具不一定能创造出更好的艺术作品。他教导斯特罗姆说:“你必须学会欣赏不完美。”

于是,在2005年的那个冬天,大三的斯特罗姆流连于各个咖啡馆,到处拍照,试图去欣赏模糊、离焦的美。可以通过技术处理将那些方形照片转换为艺术,这一想法深深植根在斯特罗姆的脑海中。更重要的是他还学到了一个道理——复杂的技术不一定会让事物变得更好。

四处拍照的同时,他也在为明年夏天做着规划。斯特罗姆需要去一家初创公司实习,这是斯坦福梅菲尔德研究项目的要求,这个项目斯特罗姆刚刚够格参与。正如所有斯坦福大学的学生一样,他可以亲眼见证互联网行业的复兴。第一代互联网旨在把所有信息和业务都搬到线上,它在20世纪90年代末掀起了互联网淘金热,而在2001年这一投机浪潮下的泡沫彻底破灭。投资者在第一代互联网的断壁残垣中制造出了新一代互联网,即Web2.0。第二代互联网旨在依靠用户创建的信息(例如餐厅评论和博客)使网站更具互动性和趣味性。

大多数热门的新技术都集中在帕洛阿尔托郊区。Zazzle(为消费者和品牌提供在线定制零售服务的网站)和FilmLoop(照片分享工具)之类的公司正在那里收购废弃的房产,这些公司想把地址选得离斯坦福大学越近越好,以便招募人才。斯坦福梅菲尔德项目里的人都选择去那里实习,但斯特罗姆却觉得那里的暑假肯定很无聊。

斯特罗姆无意中在《纽约时报》上看到一篇文章,大致讲的是在线音频的发展趋势,文章里提到了一家名为Odeo的公司,该公司为互联网上的播客提供了一个交流市场。经过一番思考,他决定去这家公司实习。于是,他给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埃文·威廉姆斯发了一封自荐邮件。埃文·威廉姆斯在两三年前创办了这家公司,他住在旧金山,每天往北驾驶45分钟到公司上班。威廉姆斯早年将一个博客网站Blogger卖给了谷歌,这使他在业界已经是个名人了。

斯特罗姆成功斩获了实习机会,他每天乘坐火车到这座更令人兴奋的城市上班,因为这里有优质的威士忌酒吧和现场音乐表演。

斩获Odeo的实习机会

杰克·多西是Odeo刚招募进来的一名工程师,他原本以为自己会讨厌这个实习生,因为他整个夏天都必须坐在这个22岁的小伙子身边。在他的印象里,高端创业项目和东海岸精英寄宿制学校,这两件无聊又教条的事情加在一起,塑造出来的肯定是一个极度缺乏创造力的人。

多西今年29岁,是纽约大学的辍学生,身上有无政府主义者的文身,戴着鼻环。他觉得自己其实更适合做一个艺术家,他有时会梦想成为一名裁缝。不过,他现在是一名工程师,但那仅仅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工程师和艺术家都是从无到有地创造一些东西,只不过目前用的是代码而已。除此之外,他也需要工资来支付租金。像他这样的人并不知道该如何去和一个实习生相处。

然而,令多西惊讶的是,他和斯特罗姆居然一见如故。公司里只有几个员工住在布兰南街的由旧工厂或旧仓库改造而成的、少有内墙隔断的高挑宽敞空间Loft公寓里,并且其中大多数是素食主义者。除此之外,他和斯特罗姆在午餐时间经常结伴走去当地的小店里吃三明治。事实证明,无论是听音乐还是品鉴高级咖啡,他们都有着独特的品位。他们俩还都喜欢摄影,多西在硅谷找不到几个工程师来讨论这些事情。同时,斯特罗姆还经常请教多西一些编程上的问题,这一点让自学成才的多西感到十分高兴。

当然斯特罗姆也有自己的怪癖。当他能够熟练地运用JavaScript编码语言后,他便热衷于完善Java语言的语法和规范,只是为了让Java看上去更好看,但这对多西来说毫无意义。对于硅谷崇尚高效的黑客文化来说,这几乎带有亵渎的意味。不管用什么方法,就算看上去像是用胶带粘在一起的都没有关系,只要程序能跑就行了。因此,除了斯特罗姆以外,没有人会关心代码的结构是不是精美的。

斯特罗姆也会滔滔不绝地讲一些其他的高雅爱好,这些爱好是多西从未有机会去探索的。尽管如此,多西还是在这个实习生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这个实习生对文化有着深刻的认识,同时还有着自己的独到见解。他不像其他接受过商业教育的人那样,只想着发财,或者成为社会齿轮上的一颗螺丝钉。多西很好奇,当斯特罗姆放松一些的时候,会发生些什么。但他不久就听说斯特罗姆打算毕业之后去谷歌工作,去做产品营销。“果然概率不会骗人。”多西这样想。毕竟斯特罗姆是个地地道道的斯坦福精英。

错失良机,转战谷歌

路爷又在撩妻啦  医道为仙  天降七宝:满级大佬妈咪太会撩  我真的很顶  我,百岁老人,扫扫地就无敌了  快穿之极品影后任务记  天黑别出门  大小姐每天教你做人  顶流大佬被迫营业后掉马了  她的小幸运  刺客善良  总裁爹地太专情  母神之命  平民上位笔记  这个选择太棒了  我家老板非人哉  宠妻狂魔:我老婆又甜又狠  绝剑江湖路  冷傲仙督宠甜妻  混在左道当散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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