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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这就是意外之喜吧。
把该寄出的信都送出去之后,宋琰便高高兴兴的回到房间,准备吃个晚饭。
她这几天在忙着肃北县处理固沙县、玉关县、金原县送过来的往年的陈案、税收、服役等等乱七八糟的事情,每天回来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晚上了。
之前看不惯她整天闲聊串门的应劭也开始心疼自家妻主每天巨大的工作量,为此专门准备了各种搭配清奇的补汤。
据说是跟将军府的厨子们学的,说对将士的身体特别好,应劭觉得自家的文弱书生可能连普通将士都不一定比得过,更应该好好补补。
宋琰一走进院子,看着餐厅里笑意盈盈地等着自己的郎君,少有的不想跨过那条门槛。
早知道前几天去固原城述职的时候,她就不应该把自家郎君带过去。
这谷司军太坏了,自己家厨子做的饭自己都不喜欢吃还让她收徒弟,这不是摆明了误人子弟吗?
宋琰远远的望着桌子上的汤汤水水,咽了口口水,鼓起勇气,走了进去。
“邵哥,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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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更估计还是凌晨。
再有就是,我……搞了个新的预收坑,就,新的脑洞总是最香的嘛,书名是白头翁跟她的疯狗
是一个现代的文,男主是个极其缺乏安全感的小疯子,女主是个相当亚萨西的人,当然你叫她中央空调也行,男主会把情敌绑走扔到小黑屋里,然后把自己绑绑好哭着去女主房间,问她难道不爱自己了吗?
下面放个文案,有点长,不喜欢设定的可以提前跳
白头翁的爱情是一生一世一双人,相互扶持,白头到老。
明夜的理想是可以拿着相机,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找到一个像是白头翁一样的爱人。
她也确实是得到了一个忠贞的爱人。
除了她,他的眼里没有任何其他人。
可惜这个男人不是白头翁,而是一条疯狗。
一个她说话大声点都能吓到哭出来的疯狗。
林患是个画家,他喜欢明夜,喜欢到把自己变成一个疯子的地步。
自从他在一个雨夜成为明家的养子之后,自从他第一次被明夜保护之后,他就明白,他的下半生,不可能离开这个女人了。
他可以为她生,可以为她死,可以为她献出炽热的心脏。
但他永远不能忍受,她的眼神不在自己身上。
看看我吧,阿夜,看看我,世界上不会有人比我更了解你,更适合你,我可以将自己碎成沙砾铺到你的脚下,而你,能不能,只看着我。
他爱她对他的温柔,也恨她不能只对他一个人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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