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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刀,划破长空,爱与恨情难独钟。我剑,何去何从,是与非懂也不懂……”小小庭院里面,少年郎哼着家乡的小调,火把之下,忙碌的收拾着这些年来的“家业”。一个白色的影子在少年郎身前身后忙叨着。没有帮忙,反而在不断的捣着乱。
树影摇晃,微风阵阵,安详宁静。
这破家值万贯啊,还真是……沈旭之收拾着乱糟糟的家,这个得拿着,这个也不舍得扔。直到最后,沈旭之发现自己的行李不仅周怀年的那匹马驼不下,就连海角军营里面唯一的那辆军车也装不下。
恋旧,也算是一种好习惯吧。沈旭之如是安慰自己。看着一屋子的破烂,猛地想起来那似乎在记忆里面已经变的很遥远的家。来了多少年了,那感觉总是在身边萦绕。这里的世界不管怎么样都那样的不真实。
而这个世界里自己归属的家族,却没有这种感觉,很陌生。
“妈的,也不开个幸运光环来。”少年郎心性里面多少还存着一种叫做乐观的精神,看着这一屋子的破烂,慢慢的也恍惚了。发现自己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明天之前整理出一副行李出来的时候,少年放弃了努力,在老藤做的床上盘膝坐下,抽出烟袋,点了一袋烟,慢悠悠的抽了起来。
生活啊,还真是。在即将再次离开熟悉的满是回忆味道的家的时候,少年开始了怀念。
不知道哪一年,在那所还没来得及享受的府邸里面,自己附着在一个婴儿的神识里面。这就是传说中的夺舍吧,不过如果还有机会再来一次的话,沈旭之宁肯选择走过奈何桥,喝下那碗孟婆汤,忘却前世的种种恩怨情仇,在地府里面静静等待下一世的轮回。而不是来到这个让沈旭之莫名其妙的世界上遭着许多莫名其妙的罪。
不知道哪一年,哪一天,只记得那漫天的阴云笼罩和透骨的朔风嘶吼。姆妈抱着自己逃出火光、血色中的那个还没有归属感的家,来到同样的一座大宅子前。岁月悠悠,沈旭之忘记了很多,却无论如何都不能忘记姆妈的泪水,放弃一切尊严的跪在那阴森的大门前,恳求着,直至额头血肉模糊。毫无悬念,被抄家灭族的端木家没有一个亲朋好友收留这唯一残存的血脉,甚至世代姻亲、跋扈的不可一世的建国将军都冷漠的拒绝了。
不知道哪一年,逃出生天的端木逍遥来到了家族在宁州勾戈山脉深处的那方老宅里面。在一袭黑衣,满头银发,又聋又哑的老人照料下端木逍遥终于长到了十一岁。那时的天还是很蓝,气候还是很冷。但沈旭之很快乐,如此终老,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吧。沈旭之甚至勾画着再大几岁如何出山抢个媳妇回来陪着自己老去。
不知道哪一年,一伙黄衣贼寇悄然而至,这个已经被沈旭之认可的家再一次的变成火光中的废墟。在老人勉力支撑下,沈旭之匆忙的继承了老人守护的古老端木家族的传承。当那株几近十余米粗的参天大树肉眼可见的速度凋零,最后那一片翠绿的树叶掉落,沿着古老巫术绘出的路线掉到沈旭之头顶,又神奇的融进沈旭之身体里的时候,少年天真的以为自己终于开启了主角光环,但毫无意外的,又一次失望了。带着老人视为重宝,一生不离身的被称为圣器的弹弓离开了。然后像老鼠一般在勾戈山脉里面逃窜了三十三天。直到沈旭之走出那片大山,渡过嵩河,沿着淮海走到了中州的於河平原。
不知道哪一年,那古老神秘的传承让已经从端木逍遥改名为上世名字的沈旭之感觉胸前雪山,后腰气海充斥着蓬勃的生机,却无法运用一丝一毫这种生命的力量。这种感觉,这种让沈旭之觉得无比沮丧的感觉一直维持到了现在。
不知道哪一年,嵩河边,沈旭之遇见了一只硕大的已经死去多时的巨兽尸体。一只母兽,看不出来是什么。或许是老虎,或许是猛犸象。总之,沈旭之不认识。看着已经有些腐烂的肉,沈旭之有些失望。本以为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变成了臭烘烘的烂肉。不过少年已经习惯了这种失望的感觉,就在沈旭之本来准备离开之际,不经意间,看见了那个刚刚出生的雪白身影。于是,旅途中,少年的身影便不再孤单。一直到有个游行商人想要用一身羊皮袍子换这个长得像狐狸的家伙,被拒绝之后,这小家伙才有了自己的名字,羊皮袍子。
虽然不管沈旭之怎么看,羊皮袍子都看不出那硕大巨兽的一点点影子,但少年的心里毫不怀疑羊皮袍子是那巨兽的幼崽。少年不止一次在如水的月光下幻想着有照一次这小家伙变成威风凛凛的史前巨兽……
不知道哪一年,战火纷纷。灾民里面已经到了易子而食的程度。少年肩上的小狐狸变成所有人眼中的美食。于是,一次又一次的火拼,火拼之后挑选出还算壮实的尸体,拆出一些肉,再花费一点时间变成肉干。继续跋涉,没有目的。这样的故事一次又一次的上演。吃人?在沈旭之眼里变成生存下去的办法。少年的心曾经为此阴暗过,但毕竟,活着才好。
不知道哪一年,在无穷无尽的流浪中,漫无目的的跋涉中变得有些颓废的沈旭之来到了宛州。容颜已经变的连自己都记不得从前的影子,沈旭之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传说中的天涯海角,才状着胆子走到一座军营当中,试探着看看有没有什么机会得到一口饱饭。于是,在这里,沈旭之有了又一个家。虽然扮演的身份是一个和自己同名的军校进修生,虽然几年之后要回到繁华的京城,但沈旭之厌倦了跋涉,厌倦了四海为家。
又是五年过去了,胸前雪山,后腰气海已经隐隐连成当年飘落到沈旭之头顶隐没于体内的那片树叶的形状,但无论如何沈旭之都不能把那磅礴的生机变为己用。每日里把在宛州京城小贩手里偷到的那本悬壶济世木系心法入门翻上几遍,再自己和自己下几盘棋,变成少年必然的经历。
来了二十年了啊,沈旭之看着一屋子乱乱糟糟的家什,感慨着,在鞋底上敲掉烟灰,站起身来,一个雪白的影子在身前身后帮着忙乎着。火把映耀之下,这小狐狸的身影映在墙上,宛如巨兽。沈旭之梦想中的巨兽。
“袍子啊,你说咱们把什么扔掉呢?”沈旭之虽然没有收拾什么东西,但是仍感觉身心俱疲,无奈的和羊皮袍子商量着。小家伙灵动的眼睛在一屋子破烂家什里面扫来扫去,和沈旭之一般,同样满眼的不舍。
“唉。你这家伙怎么也和我一样。咱们也不能都带走啊。”沈旭之摸着羊皮袍子的脑袋,温言道。像是在劝说羊皮袍子,又像是在劝说自己。
羊皮袍子窜到那床正中心已经成了一个大窟窿的被子前面,看样子在下决心。半晌后,还是舍不得这个已经无法御寒但盖了将近十年,棉花都已经跑没了的被子。每天依偎在这床被子里面睡觉,依偎着那少年,已经变成了睡眠的一部分。
羊皮袍子又来到有几天没刷,隐隐有股子酸味的、已经掉了两个茬的大海碗边,想了又想,叼起里面的一块干干巴巴的红薯片,两只前爪捧在嘴里开始吃了起来。还是不舍。或许没了这描着大公鸡的海碗,连红薯都不会这么香甜吧……
羊皮袍子吃完红薯,又跑到一摞子乱糟糟堆放的破烂衣服旁边,穿上去都能掉渣的衣服,最古老的一件是沈旭之当年包刚出生的羊皮袍子,帮他御寒的那件。虽然衣服已经小的不能再穿,虽然把整个衣服毁掉都变不成一条内裤,但那毕竟是当年穿的衣服啊。毁不成内裤,以后娶了媳妇,毁双袜子总是可以的吧。
最新的一件在沈旭之身上穿着,是五年前军部送得一件军服。这许多年来,要不是旁边镇上的好心婶子帮着缝补,怕早都零碎了。
选择了许久,羊皮袍子又窜回沈旭之身边,人立而起,抱着沈旭之的大腿,吱吱的叫着。
“你这小守财奴,这个也不舍得,那个也不舍得。总不能背着这么多破烂走吧。老周的那匹马可驮不动这么多东西。”沈旭之叹了口气,安慰羊皮袍子。“等以后发达了,羊排都买两个,你吃一个,扔一个。怎么样?”想起翰洲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香喷喷的烤羊腿,沈旭之口水横流。
不管沈旭之怎么说,羊皮袍子都是不同意。只是摇着沈旭之的腿,吱吱吱的叫。
“那这样吧,我们把门锁起来,等有朝一日我们回来,这里所有的东西我们都不扔,你看好不好?”沈旭之想了想,换了一种方式安慰羊皮袍子。“这些都是你的,都是你的。”
听到沈旭之这么说,羊皮袍子似乎很满意,放开沈旭之的腿,跑到破碗边,叼起剩的一片红薯,又窜到窗台上,找了个背风向阳的地儿,一边在星光下晒着肚皮,一边美滋滋的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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